如果問曾國藩的字是什么,估計很多人會一臉茫然,但要是問曾文正公的外號叫啥,大概八成以上的人都能回答出來 – 曾剃頭。這位飽讀經典的理學大家,為何會弄出這么個血淋淋的外號呢?
首先需要說明的是,“曾剃頭”這個外號不是曾國藩鎮壓太平軍時期獲得的。
咸豐二年十一月,為鎮壓太平天國清廷令居鄉丁憂的曾國藩會同湖南巡撫張亮基辦理團練。在組建湘軍的過程中,既是為了練兵,也是為了創建穩固的后方基地,曾國藩決定先治“匪”。
湖南會匪之多,人所共知 … 臣之愚見,欲純用重典以鋤強暴,即臣身得殘忍嚴酷之名亦不敢辭。誓當盡除湖南大小會匪,滌瑕去穢 ……
《嚴辦土匪以靖地方折》
曾國藩的“重典”主打快和狠。
曾國藩將湖南的“匪”定義為兩種,一種是常規的“教匪、盜匪、會匪”和“游匪”(逃勇、奔竄、無資可歸者),這種經簡單審理只要推脫不掉嫌疑立殺,“即用巡撫令旗,恭請王命,立行正法”。
第二種“匪”泛指社會不安定人員,如“尋常痞匪,如奸胥、蠹役、訟師、光棍之類”,這種在剿匪告示貼出后不從新者,“加倍嚴懲,不復拘泥成例概以寬厚為心”。娶不起老婆且沒本事搶親的,基本逃不掉淪為役夫、炮灰的命運。
所以咸豐四年二月,曾國藩發《討粵匪檄》正式向太平軍宣戰時,其“曾剃頭”的兇名就已享譽湖廣和江西了,開戰后曾國藩也愈發不掩飾其嗜殺之氣。
咸豐四年八月的“洪山之戰”中,湘軍將領塔齊布(湘軍中唯一的滿族將領)擊敗一股太平軍并將他們圍困于沙湖塘。起初太平軍不愿投降,數百無法逃脫的未成年孩童選擇了投湖逃命。
洪山之捷,麾軍逼賊于沙湖塘角間,賊爭赴水死,中多幼孩,公見之大哭,傳令拯救,得數百人,群賊因而乞命者又七百有奇,誅其極悍者,余盡釋之。
《郎潛紀聞二筆》
塔齊布于心不忍就下令救人,撈起來兩百多孩子。其余太平軍見塔齊布仁慈也就紛紛投降了。戰后曾國藩訓斥塔齊布婦人之仁,要求他將賊匪盡誅。塔齊布堅持不殺并反懟曾國藩,“民人從逆,多為脅迫,況孩童乎?若不加甄辨,行事背逆人心,恐違天和”。
最后說不出更好由頭的曾國藩,只得強令塔齊布從幾百戰俘里挑出些悍勇之徒殺之以振軍威。雖然沒說服塔齊布,但曾國藩自己干起來就更兇殘了。
例如興國大戰后,曾國藩奏稱因逆匪“擄掠奸淫,肆毒已久”,所以他令各營將俘獲的134人“剜目凌遲,以泄居民之憤”。在進攻九江的途中“生擒老賊二百二十一名。每生擒一賊,輒剖腸,剝皮掛樹,磔石”…… 諸如此類的虐殺案例,湘軍每克一城都會發生。
這些血淋淋的奏報,咸豐帝都看不下去了,朱批“剿賊固重,亦當恩威并舉,以安民心,不宜再興酷虐之法,使民生怨”。
如果說這些還能扯因罪殺之以泄民憤,那么接下來的案例就是專門的殺降屠城。
湘軍將克九江時,曾國藩寫信給曾國荃要求屠城,“只求全城屠戮,不使一名漏網耳”,最終1.7萬太平軍降卒和城中百姓無一幸免。曾知悉后在日記里記錄,“接手書,知九江克復,喜慰無量。屠戮凈盡,三省官紳士民同為稱快”。
在安慶包圍戰期間,湘軍鮑超部擊潰陳玉成派出的援軍劉玱林部并俘獲四千多太平軍。因曾國藩擔心越來越多的戰俘不好管理,就令曾國荃依慣例把俘虜全殺了,“其夏間鮑軍門攻破援賊劉玱林,降者四千余,疑其內應,盡殺之。自四月至今,城外各賊營陸續來降,亦皆戮死又八千余人”。
攻克天京后的殘暴,僅看曾國藩本人的奏報就觸目驚心,“分段搜殺,三日之間斃賊共十余萬人。秦淮長河,尸首如麻 ... 城內自偽宮逆府以及民房悉付一炷”。
自古以來中原都認為殺降屠城是不祥不仁之舉,不論是誰、也不論多大功績干了這事兒都是洗刷不掉的污名(如白起、項羽、常遇春等)。所以歷朝歷代的統帥、將領即便真做了,也不會公開說。
曾國藩不可能不懂這些,但不用看別人的記錄,就他自己日記、書信、奏折里虐殺、屠降、屠城的記錄比比皆是,可以說他“炫”得毫無顧忌,這是為什么呢?
首要的原因,可以先看看曾國藩和咸豐帝的一場爭執。
咸豐帝批評曾國藩手段太殘忍時,他并沒有認錯而是回懟皇帝,“今發賊猖獗,克城亦以多殺為妥,不敢假托仁慈而誤大事,自當以殺止殺”。不但表明態度,還暗嘲咸豐假仁慈。
氣憤的皇帝申飭曾國藩,就是因為你殺戮太甚,所以賊拼死頑抗,“若由肆行殺戮,則天下瘡痍,民生怨懟 … 賊所以屢剿不滅,蓋亦出于此也”。
但曾國藩還是不服軟他回奏稱,之所以手段兇殘,是在為朝廷清理舊債。是前些年各地官員們治下不嚴、應殺不殺,縱容民間匪氣,才釀成今日巨禍,“積數十年應殺不殺之人,遂以釀成今日之巨寇”。
可以說曾國藩信奉的是,“以直報怨”或者說“以暴制暴”。曾國藩知道殺孽太甚毀名聲,但他覺得自己是在舍自身的小節,平天下并全朝廷的大義。某種程度上曾國藩行起殺戮反而是動力十足。
其次,曾國藩看待民眾的視角是典型的官紳視角。
古代社會結構大致可分為三層,皇帝 – 官紳 – 民眾。皇帝居上坐擁天下,官紳則輔佐、代替皇帝牧民。之所以用“牧”,是皇帝和官紳們就沒有把民眾視為完整的人,他們認為民眾無知無能,離開他們的教化和引領就會無序無德無禮,會如羔羊一般盲從強者。
各屬民未厭亂,從逆如歸,所出告示,嚴厲操切,正合此時辦法。但示中所能言者,手段須能行之,無惑于妄傷良民、恐損陰騭之說。斬殺草菅,使民之畏我,遠過于畏賊,大局或有轉機。
曾國藩在向李次青辯解屠城行為的書信里,將這種觀點表露無遺。因為“民”被太平軍展現的好處和實力吸引過去而不從皇帝官紳,所以賊勢大漲。他大行殺戮的目的是,“使民之畏我,遠過于畏賊”,當民因畏而從“我”不從“賊”,賊自然勢衰。
最后一個原因是曾國藩視太平天國為“華”之叛逆。
“太平天國”雖然帶有濃重的古代農民戰爭烙印,但它也有明顯悖于兩千多年傳統的“色彩” – 神權。
借神權搞起義在古代不是新鮮事,漢末張角、元末朱元璋都用過。但太平天國沒能在起事后及時取消神權,這樣在政治上神權一直牽制并挑戰皇權。這既沖擊傳統的社會政治結構讓官紳群體難以與之合作,也讓太平天國自己內亂重重。
按照延續數千年的道統,華夏的血脈來源于伏羲氏,祭祀的對象也當是炎黃的子孫。但是洪秀全卻認了上帝這個外神當爹,自絕于華夏者有什么資格繼承中華正統?
自唐虞三代以來,歷世圣人扶持名教,敦敘人倫,君臣、父子、上下、尊卑,秩然如冠履之不可倒置。粵匪竊外夷之緒,崇天主之教 … 士不能誦孔子之經,而別有所謂耶穌之說、《新約》之書,舉中國數千年禮義人倫詩書典則,一旦掃地蕩盡 ……
《討粵匪檄》
由于在組織中強行導入“拜上帝會”的教義,太平天國內部對傳統的社會倫常做了大幅度的變革。好壞這里沒有討論的必要,只需代入一百多年的視角就能明白這就是“異類”。
因此在曾國藩看來,太平天國不僅背叛了祖宗,還成為試圖催毀傳統的死敵,所以他愿意成為“曾剃頭”大行暴虐手段以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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