巍巍長白山脈,浩浩鴨綠江水,通化鐵路運輸法院就坐落于這片生態綠洲。自環境資源案件集中管轄以來,守護林地、耕地就是我們義不容辭的責任。陽春三月,正值萬物復蘇之際,通化鐵路運輸法院執行局深入林地現場,以法為“犁”護新綠。
一、案件聚焦
近日,通化鐵路運輸法院對被告人樸某非法占用農用地罪一案開展執行。經查,樸某未經林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擅自開墾林地修建道路,造成林地大量破壞。法院依法判處其非法占有農用地罪,拘役2個月(緩刑4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并簽訂承包造林合同,積極履行生態修復義務。
二、剛柔并濟促執行
2025年3月24日,執行干警赴集安市麻線村開展執行:
1.現場執行:執行干警來到被破壞林地現場,實地核查土地現狀。隨后一同前往被執行人所在鎮上銀行,當場督促被執行人繳納全部罰金。
2.修復督導:聯合林業局、農業農村局、自然資源局制定《林地修復方案》,并建立整改臺賬。督促其履行生態修復義務,完成承包造林合同。
三、沉浸式普法矩陣
執行過程中創新“三同步”普法模式:1.執行現場即課堂,以“罰”為戒,警示教育入腦入心;2.在村委會設置“移動普法站”,執行法官對村民進行普法,詳細講述破壞農用地的行為以及將面臨的處罰;3.發放《通化鐵路運輸法院生態環境保護普法宣傳手冊》。
四、以案釋法面對面
組織村民參與“林間普法”活動:1.執行干警解讀《土地管理法》第37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破壞土地資源刑事案件司法解釋》。2.執行干警解析非法占用農用地罪立案標準以及將面臨的處罰。3.展示珍稀保護樹種名稱及圖片,使村民了解法律紅線,并講述砍伐樹木將對村民個人將造成的危害,以切身利益為切口,對村民進行警示教育。
法條速遞守法指南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42條: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農用地,改變被占用土地用途,數量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農用地大量毀壞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法官提醒播種法理
農用地是鄉村振興的“命根子”,任何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的行為都將面臨:1.刑事處罰+經濟處罰“雙責同追”;2.失信懲戒影響子女政審;3.自行承擔土地修復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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