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下午,市司法局組織召開《遵義市院前醫療急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立法論證會,市司法局三級調研員李學忠、市衛健局正縣級干部張曉兵出席會議,會議邀請了市教體局、市公安交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紅十字會、市醫保局等12家市直單位相關科室負責同志和6名市政府立法咨詢專家參會,市司法局相關科室同志列席會議。
會上,起草單位從《辦法》的立法背景、必要性、制定依據、起草過程和主要內容等方面作了詳細介紹,參會部門結合自身職能職責和工作實際提出了具體的建議,市政府立法咨詢專家圍繞《辦法》的具體內容及立法技術等方面對相關條款進行了分析和論證。
大家一致認為,《辦法》的制定是促進我市院前醫療急救事業高質量發展,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舉措。針對當前我市院前醫療急救工作中存在的發展不均衡、體系不完善、部門協調不通暢、保障力度不足、公眾現場救護能力不高等問題,有必要制定政府規章來明確部門職能職責,規范院前醫療急救工作流程,強化院前醫療急救機制建設。
李學忠同志對參會人員提出的意見建議表示感謝和肯定,同時請各相關單位和部門繼續支持和配合市政府立法工作。他要求,起草單位和市司法局要加強密切協作,梳理總結各單位和專家提出的意見建議,并要逐條逐項進行論證。一是進一步論證制定《辦法》目的、作用和效果,突出地方政府規章在執行法律法規中的補充性和操作性功能,確保《辦法》的相關內容合法、合規、合理,有利于推進全市院前醫療急救工作;二是進一步明確和細化各部門的職責任務,特別是存在部門職責交叉的事項,要進一步厘清職責,確保工作能夠落地、落細、落實;三是緊扣院前醫療急救工作流程和工作環節,圍繞每個階段的工作任務和要求,找出存在的問題和不足,針對性提出解決的具體措施,推動各項工作精準、精確、精細,確保《辦法》成為我市院前醫療急救的有力依據和工作指南。
來源 | 市局立法科
終審 | 李學忠
復審 | 梁 娟
初審 | 蔡莎莎
編輯 | 蔡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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