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很多寵物店會有招收“學徒”的情況,招來“學徒”后,寵物店對其進行培訓后上崗就業。但很多寵物門店并不和學徒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近日,海陵區人民法院調解了這樣一起勞動糾紛案件,某寵物店認為在店內工作的葉某某是學徒身份,在其提出離職后拒絕支付工資,雙方發生爭議,最終訴至法院。
案情簡介:
18歲的葉某某出生在一個經濟條件并不寬裕的農村家庭,為了不給父母增添負擔,她決定利用暑假時間到寵物店打工賺取學費。每天一大早到店,忙活到晚上8點才拖著疲憊的身體回家,工作內容包括寵物美容、洗澡、修毛等。原本葉某某和店家的約定是,底薪4000元加提成。然而,工作期滿后,寵物店只支付了一部分工資,隨后便以各種理由推脫,拒絕支付剩余工資。
葉某某的母親得知女兒的遭遇后,多次通過微信向寵物店索要女兒的勞動報酬。但老板的態度卻異常冷漠,甚至在微信中回復:“你女兒只是個學徒,學徒是什么你懂嗎?”葉某某的母親無奈地說:“我女兒辛辛苦苦工作,憑什么不給工資?她也是靠勞動吃飯的,不是來你們店里白干活的。”
面對寵物店的拒絕和惡劣態度,葉某某一家無奈之下只能訴至法院。
法庭調解
經承辦法官審查,葉某某提供的勞動內容包括寵物美容、洗澡、修毛等,這些工作內容是寵物店日常運營的重要組成部分。且根據葉某某與寵物店的微信聊天記錄和考勤記錄,寵物店對葉某某進行了用工管理。因此,雙方存在事實勞動關系。
法官在調解過程中,嚴肅批評了寵物店老板的違法行為,并普及了勞動法的基本常識。法官指出,是否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只是當事人建立勞動關系的方式之一,而不是建立勞動關系的必要條件。如果學徒期間雙方的權利義務完全符合事實勞動關系的基本特征,那么雙方之間則成立事實勞動關系。
最終,在法官的批評教育下,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寵物店老板當場給付了拖欠的工資。
小微企業應當增強法律意識,依法經營,規范用工行為,避免因違法行為導致的法律風險。同時,勞動者也要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學會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只有雙方共同努力,才能構建和諧的勞動關系,促進社會的穩定和發展。
文稿 龔習琴
排版 蒼 菲
審核 肖夢琪
海陵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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