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稅務部門將網絡直播行業列為高風險重點監管領域,對169名網紅主播進行常規(禾兌)檢,結果發現他們都有偷漏稅行為。
這些人的補繳總額,將近9億元。
有網友算了一筆賬:169人一年少交9億,平均每個人 少交了530 多萬。平均一個月少交了44萬。按照最高 15 %的稅務率來算,這些網紅的月收入大概有 300萬元。
由此得出一個結論:網紅是如今最掙錢的行業之一。
這169個網紅主播的涉稅問題,主要集中在四個方面:
大部分屬于隱匿收入
多數都是虛假申報
還有絕大部分簽訂“陰陽合同”
還有一部分人是通過拆分收入、偽裝成小規模納稅人等方式偷逃稅款。
這 169 個人到底是誰?
目前被點名的,有一個反美斗士,還有一個女主播,其他人暫時未完全公開。
反美斗士的話,大家都知道是誰,偷稅 700 多萬,大家都很不齒。
另一個女網紅,被上海稅務局第四稽查局查處。她涉嫌隱匿收入、虛假申報,最終連追繳帶罰款,無奈之下吐出了758萬元。
估計心疼壞了。她的粉絲更心疼,下次直播刷禮物更有理由了。
2024年全年曝光100余起通過分級曝光涉稅違法案件,公開了10起網絡主播典型案件,形成“查辦一案、震懾一片”的效果,有部分主播慌了,立馬主動補繳稅款。
這些網紅到底是怎么賺到暴富的?
網紅能夠實現高收入,有很多因素:
一、多元化的收入來源
直播帶貨傭金
頭部主播通過直播銷售商品,傭金比例通常為銷售額的10%-30%。
某抖音網紅單場直播,銷售額達2.3億元,扣除成本后凈賺300萬元。
這類高收入依賴品牌合作與選品策略,尤其是高客單價或高頻復購類商品(如母嬰、美妝)。
直播打賞與禮物收入
粉絲在直播間贈送虛擬禮物,主播與平臺分成(通常為50%-70%)。
某800萬粉絲的快手網紅單月直播收入超300萬元,其中大部分來自用戶打賞。
某美妝博主通過品牌代言和綜藝節目合作,年收入達數億元。
供應鏈與自有品牌
部分頭部網紅成立公司或自建供應鏈,通過銷售自有品牌商品提升利潤。例如,某農村主播通過直播銷售自家捕撈的海鮮,年銷售額超千萬元。
二、頭部效應與流量集中
二八定律的行業格局
直播行業80%的銷售額集中在頭部主播手中。例如,抖音平臺僅少數主播(如彩虹夫婦)單日銷售額破億,而普通主播月收入多在萬元以下。
平臺算法與流量扶持
短視頻平臺(如抖音、快手)通過算法推薦將流量向高互動內容傾斜。優質內容創作者更容易獲得曝光,形成“滾雪球效應”。
三、團隊化運作與資本投入
專業化團隊支持
頭部主播背后通常有選品、運營、客服等團隊支撐。
頭部網紅直播需投入千萬元成本(包括福利、投流等),團隊分工明確,以保障效率。
資本驅動的規模化
部分主播與MCN機構合作,借助資本擴大影響力。例如,機構會為主播提供推廣資源、內容策劃等,加速其從素人到網紅的轉變。
四、低成本與高回報的商業模式
低門檻與低邊際成本
直播僅需手機、網絡等基礎設備,農村網紅通過展示日常生活(如捕魚、務農)即可吸引觀眾,銷售成本遠低于傳統渠道。
沖動消費與信任經濟
直播通過實時互動、產品試用等增強用戶信任感,激發沖動消費。例如,海鮮直播中主播現吃現賣,觀眾下單轉化率顯著提升。
五、政策與平臺紅利
農村電商與政策支持
政府鼓勵農產品通過直播拓寬銷路,例如江蘇海頭鎮“網紅村”,通過直播年收入超3億元,漁民收入翻百倍。
平臺補貼與活動激勵
短視頻平臺通過流量補貼、促銷活動(如“雙11”)吸引主播參與,進一步放大其收益。
網紅月入300萬元的現象是流量經濟、資本運作與個人能力的綜合結果。然而,這一收入層級僅屬于極少數頭部主播,行業競爭激烈且存在明顯二八分化。
此外,高收入背后也伴隨稅務風險(如偷逃稅被查處的案例)和行業監管趨嚴的挑戰。
對于普通人而言,成為頭部網紅需持續的內容創新、精準的流量運營及一定的機遇,并非易事。
有網友認為:能圈到錢的主播,掙到的錢是那么多了。不要你做啥公益了,還偷逃稅。該重罰。對于這種貪得無厭的人,不能補繳就沒事了,應該嚴厲處罰,加大刑罰。你看看看國外,哪個敢偷稅漏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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