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泉縣人民法院懸賞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二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二條等相關規定,為維護法律尊嚴與權威,切實保障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根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現本院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被執行人郭振、李洪波、馬洪亮3人發布懸賞公告。
聯系地址:臨泉縣人民法院執行局
舉報時間: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懸賞被執行人
被執行人:郭振
住址:安徽省臨泉縣楊橋鎮后郭寨村委會郭老莊9號
身份證號碼:3412211981****867X
執行標的額:795444.50元
舉報電話:0558-6403110、0558-6403013、宋法官 15755879581
懸賞期限:12個月,自2025年3月10日起至2026年3月9日止
凡向本院舉報被執行人行蹤線索并協助本院拘留到被執行人郭振的,給予500元獎勵;向本院提供被執行人藏匿、轉移的可供執行財產線索使案件得以執行的,給予2000元獎勵。兩人以上舉報人舉報同一線索的,懸賞金由先舉報一方獲得;聯名舉報的,由聯名方共同獲得、自行分配。申請執行人的代理人、有義務提供被執行人財產線索的人員、人民法院工作人員及近親屬或存在其他不應發放懸賞金情形的不得領取懸賞金。
懸賞被執行人
被執行人:李洪波
住址:安徽省臨泉縣田橋街道李營居委會李營5號
身份證號碼:3421221977****4131
執行標的額:1063491.00元
舉報電話:0558-6403110、0558-6403013、宋法官 15755879581
懸賞期限:12個月,自2025年3月10日起至2026年3月9日止
凡向本院舉報被執行人藏匿或提供被執行人下落的,協助法院拘留到被執行人的將給予3000元獎勵;凡向本院提供被執行人有效的財產線索(不含法院已掌握的線索)使得本案執行標的全部執行到位的或部分執行到位的,對舉報人按照實際執行到位金額的5%予以獎勵。兩人以上舉報人舉報同一線索的,懸賞金由先舉報一方獲得;聯名舉報的,由聯名方共同獲得、自行分配。申請執行人的代理人、有義務提供被執行人財產線索的人員、人民法院工作人員及近親屬或存在其他不應發放懸賞金情形的不得領取懸賞金。
懸賞被執行人
被執行人:馬洪亮
住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區馬鞍山路150號萬達廣場10幢1404室
身份證號碼:3412211988****931X
執行標的額:608400.00元
舉報電話:0558-6403110、0558-6403013、宋法官 15755879581
懸賞期限:12個月,自2025年3月10日起至2026年3月9日止
凡向本院舉報被執行人藏匿或提供被執行人下落的,協助法院拘留到被執行人的將給予2000元獎勵;凡向本院提供被執行人有效的財產線索(不含法院已掌握的線索)使得本案執行標的全部執行到位的或部分執行到位的,對舉報人按照實際執行到位金額的2%予以獎勵。兩個以上舉報人舉報同一線索的,懸賞金由先舉報一方獲得;聯名舉報的,由聯名方共同獲得、自行分配。申請執行人的代理人、有義務提供被執行人財產線索的人員、人民法院工作人員及近親屬或存在其他不應發放懸賞金情形的不得領取懸賞金。
執行
來源:臨泉縣人民法院
如果您有他們的線索
請及時聯系臨泉縣人民法院
如果您不認識他們
也請動動手指擴散出去!
本文中圖片、文字、音視頻等版權歸原作者所有
如有違規侵權請聯系我們,我們會第一時間處理
聯系電話∶18656876341 聯系微信∶754748220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