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女士在杭州從事大健康產業,今年一月份,她在杭州上城區的浙江之信奔馳4S店,買了一輛橙色的奔馳跑車,說是取心想事成的寓意,總價80萬出頭,采訪時,她開來了這輛車,說是在來的路上出了事故,右后車門撞上了路邊,凹下去了一塊。
周女士告訴記者,說這輛車當時4S店給她講,該車是新車,車顏色很好看,心想事成,很符合她開,反正銷售員給她說了一大堆,然后她就買了這輛車。
周女士說,自己也不是第一次來光顧這家店了,此前花60萬買過一輛奔馳轎跑,體驗都還不錯,所以這回也沒多在意,等到三月十九號她去上牌,才發現這輛車的生產日期是2022年,當時稅款手續都齊全了,也就只能先把車牌上了,但工作人員告訴她這車是庫存車,然后她找到4S店,4S店的人說周女士當時沒有仔細看清楚,但周女士說買車時反復給銷售員說是買新車。
周女士說,她找4S店理論,工作人員拿出了一份合同,上面寫著,客戶知曉此車為2022年八月份生產,她表示關于這份合同還有個插曲,她說,第一次看合同看得很仔細,內容里沒有寫關于是2022年生產的字樣,只不過4S店把送她的寫成了要她花錢的了,也就是19800元,然后又重新寫了一份合同,這時候周女士認為沒什么問題,就沒再仔細看合同內容,沒想到4S店在第二份合同里寫了關于車是2022年生產的字樣。
周女士說,還好自己有拍照記錄的習慣,手機里存了第一份合同的照片,可以看到,兩份合同都有雙方的簽字,大體內容也基本一致,區別就在于,周女士拍下的這一份,寫的是自費19800元,享受一系列服務,在店方給出的版本中則沒有這個部分,并在第四條的末尾多了一句,客戶知曉此車為2022年八月份生產,周女士覺得,自己被套路了,想要個說法。
店方人員表示不便接受采訪,后續會安排專人跟周女士進行溝通,第二天,一位自稱浙江之信客戶權益官的周經理聯系了記者,對方說,有關產品交車的爭議,經他們核實,車輛定購合同和轎車確認單上,都有標注車輛生產日期,客戶都有簽字認可,公司以客戶最終簽訂合同為準。
周經理表示,關于車輛是否為庫存車,后續會與周女士進行進一步的溝通,但目前各項手續齊全,周女士不認可對方的說法,表示后續會通過其他途徑維權,她也想提醒大家,如果遇到修改合同的情況,一定要仔細查看,不能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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