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書法嬗變與思考》 言恭達著 中華書局出版
彭慶陽
“本體”作為中國古代哲學的概念范疇,是指探究天地萬物產生、存在、發展變化的根本原因和依據。書法藝術審美的使命與功能的實現,離不開書法本體,這是因為書法美學的特征具有文化性、筆墨性和時代性。關于筆墨性的一切研究指向與方法都必須圍繞藝術本體來進行,可以說,書法本體是書法賴以傳承和發展的最為本質的力量,本體研究是書法研究的主流、主體和正途。
近年來,言恭達對中國當代書法文化的歷史變遷與本位轉移有深入的理性思考。他在《中國書法嬗變與思考》一書中以高度的歷史責任感和使命感,提出了當代中國書法的文化嬗變與本體建構方面的問題并給出了答案。該書第四章《中國當代書法文化本體維度的構建》將中國書法本體論分為道心本體、行為本體和形器本體三個層面,分別從書法藝術觀念、書者及其創作行為、筆墨技法三個角度展開闡釋。
“道心”是一個古老的話題。言恭達認為“道心”是指道統義理,或客觀世界的基本精神。“表示形而上意義的‘道心’,是‘天然’之物,反映天道、人道、地道的精神,人們對它的把握,衍化為神、理、數等‘道’的抽象概念,進而,又將這種抽象精神,具體為文辭、書法等‘技’‘藝’等。”(《中國書法嬗變與思考》)可知,道心是一種人生修養境界,也是一種美學原則。中國書法的本質在于超越技法而直指心性的文化審美,從中展現出生命的境界和哲學的意蘊。黃賓虹說:“言藝者不根于道,僅論臨摹鑒賞,一似游客之所為。”我們經常講中國書法的學習、創造要達到書以載道的高度,必定要以道心呈現于藝術作品之中,也就是言恭達提出的“以道為師,以心為源”之法道本心。法道本心,再次強調了書法中要有天人合一的老莊理想及其“虛靜”“坐忘”的審美意趣。
書法創作因為有技的操作,有大量的行為規范和儀軌,因此具備特殊的美學品質——行為本體。“行為本體”指的是藝術家及其創作行為,是藝術發生、作品生成的前提,言恭達在書中認為“它意味著個體精神狀態可一寓于書,書家內證心源、外應萬物的流變,順其自然,得其本然。”書法藝術雖然“用筆千古不易”,但其表現出來的美學形態、書風面貌卻是因人而異。究其原因,除了師法所好、書寫材料,以及書者功力、性情、審美等有別外,還和個人的書寫行為有很大關系。我們在書法的學習、創作中,往往更關注筆法、字法、墨法、章法等形器本體及其在作品中的表現性(行跡)而忽略了書寫時的精神狀態及書寫動作等行為本體。事實上,形跡與行為應該是一體兩面的。言恭達認為“作為行為的‘書法’,簡單說就是‘書寫’,在個體層面上,它是眼部、手部、心靈三種感官符合藝術表現目的的一系列協調運動”。因此,行為本體落實到具體書寫中,還涉及形器本體層面的關乎技巧方面的執筆方法、姿勢及動作。比如,關于執筆方式,古人總結得較多,繁雜而神秘,其實,能夠符合自己生理構造并讓自己書寫狀態充分釋放,就是最好的執筆。
言恭達在《中國書法嬗變與思考》一書中談道:“嚴格地說,與道心本體、行為本體相對應的應該是‘形器本體’。”形器之“器”,這里主要是指書法創作必須依賴物質材料,是書法形式美產生的必然條件。從商周到唐宋,書法創作的器物除了筆、墨外,還有龜甲獸骨、摩崖碑石、青銅器、簡牘、絹帛、宣紙等載體和媒介。不同器物書寫或鑄刻出來的書法會有截然不同的藝術風格,這對書體的形成和完善起到了潛在的重要作用。形器之“形”,指的是“形質”和“形體”,這是書法理論研究中的重要概念,是指書法構成的形式。它是書法欣賞、學習的著眼點,由此漸進到藝術趣味的賞析和思想內涵的審視。
言恭達將中國當代書法文化本體分為道心本體、行為本體和形器本體三個層次,如果說道心本體屬于形而上“道”的層面,那么形器本體則為形而下“技”的層面。師心為上,從眼為下,書法的欣賞也是由形器到道心,即由“象”到“意”這樣心追目極的過程,是由技入道,從形器本體方面入眼入手,再從道心本體、行為本體方面入腦入心,從而創造出有“人”有“文”、形神兼備、可悅目又能賞心的精品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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