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兵入伍后多久會進行授銜呢?在未授銜之前,如果就不想當兵了,這算不算是拒服兵役呢?
今年上半年征兵,各地按照“五維四型”的要求,定兵過程十分嚴格。要是在這個過程中被淘汰,沒能去成部隊,這種情況肯定不算拒服兵役。但要是已經被招進部隊,開始基礎訓練了,有的是已經授銜后不想當兵,有的還沒授銜就不想當了,究竟什么情況才算拒服兵役呢?
我先講講新兵入伍后的授銜時間。這里面分普通義務兵的授銜時間,以及普通高校畢業生直接入伍后授予軍士軍銜的授銜時間。一般來說,義務兵的授銜時間是在新兵入伍后的2至3個月,完成基礎訓練后,授予列兵軍銜。
網上能看到不少相關案例,像2024年9月秋季入伍的新兵,通常12月完成訓練后授銜,福建武警、河南武警都有類似情況。要是春季入伍,比如2024年3月入伍,基本5月會授銜,像貴州武警就有這樣的例子。授銜儀式可重要了,它標志著正式承擔軍人職責。我們當年考軍校,1994年那會兒,軍訓1個月后才舉行授銜授槍儀式,之前那1個月軍帽上連帽徽都沒有。不知道現在軍校是什么情況。
還有一種授銜情況,就是高校畢業生入伍直接授予軍士軍銜。本科畢業生入伍,授予下士軍銜,服役1年后可晉升中士;??飘厴I生入伍,授予下士軍銜,服役2年后晉升中士。大家要是想了解具體情況,可以去全國征兵網查看招收軍士的政策解答,高校畢業生入伍直接當軍士并授予軍銜,相比義務兵確實領先不少時間。
現在有個情況,有些孩子入伍后,可能由于各種原因,在授銜前就不想當兵了,這算不算拒服兵役呢?通過研究兵役法和一些最新案例,以下這些情形屬于拒服兵役:兵役法第57條明確規定,拒絕、逃避兵役登記的,構成拒服兵役;拒絕、逃避征集服現役的,包括定兵后拒絕入伍的,也算拒服兵役;預備役人員拒絕參加軍事訓練或者征召的,同樣屬于拒服兵役,這類案例有很多。
就說2024年,德江縣人民政府公告了一個案例,有個孩子在陽光征兵定兵大會后明確拒絕服役,雖然還沒正式入營,但仍被認定為拒服兵役。當時這個孩子被罰款28176元,戶籍上標注“拒服兵役”,還受到限制考公等處罰。
同年,安徽蕭縣有個孩子二次入伍后拒絕服兵役,被部隊除名。拒服兵役的后果真的很嚴重,面臨聯合懲戒,包括罰款、戶籍永久標注“拒服兵役”字樣、2年內不得考公、納入失信名單等等。
給大家總結一下,依據相關法規和案例,義務兵一般入伍后2至3個月授銜,軍士按照學歷和服役年限晉升。定兵后拒絕入伍的,即便沒有授銜,也構成拒服兵役,要承擔法律責任。兵役登記后沒參軍不直接違法,但拒絕征集或逃避體檢等行為,可能會受到處罰。
所以建議適齡青年,一定要慎重對待兵役義務,入伍前要充分考慮自身意愿和未來發展,別因為拒服兵役影響個人前途,這事兒真的很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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