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聞記者 魏廣寶 通訊員 段杰雨/文圖
4月2日,南陽市宛城區人民法院開展“春日利劍”集中執行專項行動,30余名執行干警奔赴鄉鎮、社區,以“凌晨突襲+精準釋法”的組合策略重拳出擊,切實保障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法院判決已明確責任劃分,逃避履行只會加重后果!”6時56分,執行干警突至被執行人張某家中。此前張某駕駛好友劉某車輛受損,賠償8萬元后以“責任劃分不清”為由拒付余款。面對張某“朋友不講情面”的抱怨,執行干警嚴肅指出:“借車是信任,賴賬傷情更違法!”通過引導換位思考,張某最終一次性履行案款3萬元,案件執行完畢。
“老人含辛茹苦將你養大,如今她連基本生活都難以保障。贍養父母不僅是法定義務,更是為人子女的道德底線。”6時55分,新店鄉某農家院內,面對執行干警的釋法明理,被執行人祝某羞愧低頭,當場支付7200元贍養費。
7時03分,面對拒交租賃費的被執行人闞某,執行干警采取“背靠背”調解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條釋明法理:“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期限支付租金。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遲延支付的,將構成違約。您單方拒交租賃費的行為違反合同約定,法院已作出生效判決,你應該履行。”在當事人態度有所松動后,執行干警隨即提出解決方案:“你今日履行義務后,對于租賃物維修等問題,可以向出租人主張,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最終,闞某當場履行7682元租賃費,這起“斗氣案”得到妥善化解。
“我有心臟病!”8時43分,在黃臺崗鎮執行現場,被執行人王某為抗拒拘傳倒地不起。執行干警冷靜應對,迅速聯系120醫護人員現場體檢。經緊急檢查確認無生命危險后,執行干警對圍觀村民進行現場普法:“法律的權威不容挑戰,采取極端方式對抗執行只會適得其反。”
9時55分,面對占廠不遷的某企業,執行干警向圍觀員工現場釋法。
12時53分,西坪鎮香菇交易市場內,執行干警化身“偵查員”,走訪周邊商戶,現場調查被執行人財產線索。
14時51分,在前期執行干警多次失信懲戒教育下,剛發工資的被執行人畢某主動現身法院,履行11500元案款。
此次行動,共強制拘傳被執行人7人,執行完畢各類案件6件,達成執行和解4件,執行到位25.3萬余元,對1名規避執行、拒不履行義務的被執行人依法采取拘留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編審:趙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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