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臨汾市濱港龍灣小區多名業主向媒體反映,自2019年入住以來,小區物業公司——臨汾盛祥居物業服務有限公司與臨汾盛祥和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長期以“收據”代替正規發票收取物業費、停車費等費用。業主多次索要發票未果,質疑物業公司存在偷稅漏稅行為,呼吁稅務部門介入調查。
業主提供
?業主投訴:收據代發票成常態 ,據業主提供的多張收據顯示,濱港龍灣小區物業費、停車費等費用收款方均為“臨汾盛祥居物業服務有限公司”或“臨汾盛祥和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收據上僅蓋有物業公司公章,無稅務監制章或發票代碼。業主王女士表示:“每次繳費后物業只給手寫收據”
業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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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業主質疑:“物業公司長期不開具發票,是否存在隱瞞收入、偷逃稅款的行為?希望相關部門徹查。”
?法律依據:物業有開票義務 拒開涉嫌違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單位或個人在購銷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務等經營活動中,應按規定開具、使用、取得發票。《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條也明確,收款方應向付款方開具發票。業主作為消費者,有權要求物業公司提供正規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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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專家指出,若物業公司長期以收據代替發票,可能通過隱瞞收入逃避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等稅款,涉嫌構成偷稅漏稅。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偷稅行為可處不繳或少繳稅款50%以上5倍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將追究刑事責任。
中國稅務報發布截屏
?行業背景:物業收費亂象頻發 維權難亟待監管?
近年來,物業公司以收據、白條代替發票的現象屢見不鮮。部分企業利用業主維權意識薄弱或“怕麻煩”心理,規避稅務監管,導致國家稅收流失。律師提醒,業主應主動索要發票,若遭遇拒開,可保留收據、轉賬記錄等證據,向稅務部門舉報。
?結語?
濱港龍灣小區物業公司作為居民服務的“最后一公里”,更應嚴守法律法規,保障業主合法權益。此事后續進展如何?涉事企業是否存在偷稅行為?
來源:(今日頭條)臨汾小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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