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西安中級法院有“鬼”。曾經以為只是“詭氣”,近來感受到的分明是“鬼氣”。
這種印象,最初來自西安民營企業家胡緒峰的股權轉讓糾紛案。
最高人民法院一份再審判決,明確認定案涉胡緒峰公司75%股權,屬于讓與擔保,不產生股權轉讓效力。
該再審判決書特別強調“糾正”:二審法院認定《股東轉讓出資協議》是轉讓股權性質不當,屬認定事實錯誤,“本院予以糾正”。這種不容有歧義或模糊之處的關鍵事實認定,在民商事登記司法裁判實踐中具有標志性意義。
最高法通過再審程序審理這起典型民事案件,意在深入探究查明當事人真意,綜合判斷采信各種證據,探尋真實法律關系,準確適用相關法律,進而最終恢復規則背后應有的實體公正和秩序價值。
就該案核心“爭點”,最高審判機關作出的實質性判斷,是雙方當事人在充分攻防基礎上、程序公正保障下得出的,應該沒有比這更具證明力和權威性的了。
而西安中院刻意回避的是:“爭點效”理論賦予已決事實絕對的遮斷效果,這種絕對的爭點效力,與既判力或預決力并無二致;在與前訴系爭利益等同的后訴中,法院不能作出與前訴相矛盾的事實認定。
胡緒峰在涉及該股權的后訴中左沖右突,就是闖不過西安中院這道關——一審法院判贏,西安中院二審判輸,其實體權利迄今處于懸空狀態。西安中院成了胡緒峰闖不過的“鬼門關”。
最高法所認定的事實,就這樣被架空。西安中院毋需強調,后訴審理中可以根據舉證情況做出獨立認定,因為另一方當事人并無證據推翻最高法認定的事實。
西安中院令人匪夷所思的判決結果,于法無據、于理不合、于情不通,要說其背后沒有鬼魅作祟,不啻為對當事人和民眾正常智商的碾壓式戲弄。
最高法生效判決書所認定事實的既判力,由此蒙塵蒙羞。該判決書編號為:(2017)最高法再171號。
這背后還關乎一個大型爛尾樓盤能否重啟開發,2042戶購房人能否盡快結束已持續十余年的夢魘。
最高法苦心孤詣認定的事實,在西安中院“屁都不算”——這可歸為一種情緒化表達,但大抵符合“事出反常必有妖”的認知規律。
十三年官司打下來,或許日益感到一種“鬼氣森森”的寒意,今年3月3日,胡緒峰就西安中院濫用改判權嚴重損害司法公信力問題,向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發出上圖所示公開信,引起輿論廣泛關注。
(二)
近期以來,本號就胡緒峰股權轉讓糾紛案刊發數篇文章,對西安中院提出了一些批評質疑。
有六七個來自西安及相關地方的民事訴訟當事人或代理人,先后輾轉聯系上筆者并分別發來相關材料,陳述其在西安中院訴訟過程中的種種遭際,均指向該院枉法裁判。
他們直言,西安中院在民事審判活動中,或選擇性適用對一方有利的證據,或對應當采信的證據不予采信,或對應當調查的事實不予調查,或對于顯而易見的疑點選擇性無視,甚至串通一方當事人偽造證據、虛假陳述,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出與民眾樸素正義觀背道而馳的裁判。
而他們所列舉的這些案件,事實原本并不很復雜甚至是非立辨,卻成了久攻難下的堡壘、爬不出來的泥沼,進而成為壓垮當事人的最后一根稻草。
據介紹,近幾年來針對西安中院枉法裁判問題的實名舉報,一直持續不斷。
比如西安一力加工城股東會決議效力確認糾紛案。股東會決議竟然同意一位曾經生活在新疆石河子、已經死亡12年的案外自然人,成為公司新股東并擔任監事,并偽造此人及另一位已死亡一年多且未辦理股權繼承的原股東簽名,辦理了工商變更登記。
以股東會決議不成立或無效為由,這場官司打了八年,西安中院歷經四次二審,均未對案件事實和證據進行實體審理,甚至在涉嫌造假一方缺席,未進行答辯、舉證和質證的情況下,依然作出支持該方當事人的裁定或判決。
由此看來,西安中院“有鬼”并非偶然,而是有些“鬼影幢幢”了。
前不久,西安中院另外一起充滿“鬼氣”的民事判決,遭一方當事人實名舉報。
其基本案情是:江蘇南通海洲公司與西安世融公司簽訂建設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約定世融公司將“世融嘉軒”項目工程發包給海洲公司施工。工程完工后,因世融公司尚欠海洲公司工程款2.1億元被訴至西安中院。
西安中院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進行工程造價司法鑒定,鑒定機構出具確定性意見:項目工程量為9400余萬元。西安中院民四庭法官簽署一份《情況說明》,大筆一揮直接砍掉工程價款4259萬元。西安中院判令世融公司向海州公司支付工程款900余萬元。海洲公司不服上訴至陜西高院,陜西高院判令世融公司向海洲公司支付工程款2400余萬元。
2020年2月,世融公司向海洲公司發出《解除通知書》,要求解除雙方簽訂的項目工程施工合同。世融公司以海洲公司逾期完工違約并主張海洲公司撤場、承擔違約金3010萬元的訴請,訴至西安市未央區法院。未央法院支持世融公司全部訴請,海洲公司不服上訴至西安中院被維持原判。
西安中院法官對海洲公司提供的30多份新證據視如無物。例如一期工程合同確定施工面積20萬平方米,為了滿足世融公司要求,實際施工面積增加至34萬平方米,工程量增加1.7倍。甚至在合同約定竣工驗收前一天,世融公司還向海洲公司下發重大變更通知,要求增加四層商鋪約3000平方米的施工面積。
西安中院判決海洲公司承擔高達3010萬元的違約賠償款。如此一來,拖欠巨額工程款的發包方搖身一變反成債主;墊資干活且無甚過錯的施工方則“債”從天降。
打官司前,發包方世融公司欠施工方海洲公司工程款9400萬,打官司后施工方要倒找發包方五六百萬。
如此這般,西安這地界上還有天理么?這種判決結果,怎能讓民眾對“最后一道防線”保持信任?
據稱該案判決結果,在西安建筑工程界傳為奇談。當地法律人士表示這種裁判透出的“邪乎勁”,西安中院以外的幾乎任何一家法院都使不出來。
受胡旭峰案觸發,另有幾位西安和陜西省內其他地方的律師讀者,近期與筆者取得聯系,歷數在西安中院的種種不堪、無奈和憤懣。
“事出反常必有妖”的后一句,是“邪乎到家必有鬼”。西安中院不僅有“鬼”,看來還經?!棒[鬼”。
(三)
近期輿論場上,針對西安中院的批評質疑聲音不斷。
或許為了“對沖”負面輿情,3月17日,西安中院通過當地官媒發布新聞,稱“西安法院邁入全國一流行列”。
“穩步邁入”,口氣很篤定,姿態很張揚。對于“全國一流法院”這頂桂冠,西安中院當仁不讓,頗有舍我其誰的意味。
暫且不論西安中院羅列的工作總結數據——全國任何一家法院都能擺出一大堆。筆者生疑的是:究竟通過哪些定性定量指標,才能衡量一家法院屬于“全國一流”?
搜遍全網,也沒查到最高法發布過“全國一流法院”之類的指標評價體系,亦未開展過“全國一流法院”評選活動。
倒是有過“全國模范法院”評選,由人社部與最高院聯合組織進行,每五年評選表彰一次,與“全國一流法院”無干,“全國模范法院”更與西安中院無緣。
“全國一流法院”是一種概念性、模糊性評價。創建“全國一流法院”,是一種值得肯定的目標導向,西安中院若是真創“一流”,讓百姓贊許聲多多的,讓批評質疑聲少少的,力求使每一件訴訟都案結事了、勝敗皆服,如此善莫大焉。
問題在于,“西安法院邁入全國一流行列”,不可能是最高法院抑或哪怕是全國性法官自律性組織,所給予的書面或口頭的認定與頒授?!叭珖涣鳌憋@然屬于自封,其“合法性”來源于何處,民意基礎何在?
如果這種自封可以被允許,全國任何地方的司法機關、行政部門、事業單位甚至民辦機構,都可給自己戴一頂“全國一流”的帽子,那么這種“一流”的價值導向如何體現,其還值一分錢么?
一家法院,明明被眾多訴訟當事人腹誹,甚至因為經?!棒[鬼”搞得民怨四起,面對輿論批評質疑,不是檢視和自省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反而從兜里掏出一頂“全國一流”的帽子給自己戴上——所謂沐猴而冠,莫過于此。
西安中院這種高調作派,倘若不是在有意挑戰公共輿論,便是覺得“全國一流”標簽,睹之耀眼,敲之有聲,自己給貼上就能堵住悠悠眾口了。
眼睛只盯著案頭那幾組數字,只盯著手下幾個人,就吹自己是什么什么,這除了缺少起碼的自謙之外,顯得多了一股子“愣娃”氣。
即生冷硬倔,太直太沖,張口就能將人撂一個跟頭,乃是“一根筋”式地將自己推向極端的包裝粉飾策略。
這種“熱火”基于自以為是的所謂“硬氣”,其實也只不過是一種“愣娃”式硬氣,一個“不問實力、不顧口碑、但講硬氣”的造型亮相。
陜西被命名為“全國模范法院”的,僅有鎮坪縣法院這一家。要說“全國一流”,鎮坪縣法院當是實至名歸的,只不過叫法不一樣。西安中院不妨去鎮坪縣聽聽當地百姓評價。別的且不論,種種“鬼氣”之于鎮坪縣法院,定當是繞著道走的。
動輒自封“一流”,是一種輕佻和粗鄙的作風。弄不好容易流于大而無當、峻急獨斷直至裝腔作勢、鬼話連篇。而一旦習慣成自然,他們自己也不會有絲毫違和感。
(四)
筆者并非認為西安中院法官,個個都有“鬼魅”之嫌,但從部分公眾對該院民事審判活動的評價反饋看,該院內部確乎有“鬼”的。
明明是鬼,偏要裝人,引申出的下一句便是,“既然做鬼,何必裝人”?——身著制服、手握法槌,言必稱“人民”的人。
豐子愷的《畫鬼》,在頗具鬼趣的兩則鬼故事之后,在結尾處點明主題——
“我在小時候,覺得青面獠牙的兇鬼臉最為可怕。長大后,所感就不同,覺得白而大而平的笑鬼臉比青面獠牙的兇鬼更為可怕。因為兇鬼臉是率直的,猶可當也;笑鬼臉是陰險的,令人莫可猜測,天下之可怕無過于此。”
這世上或許真有兩種悲劇并存。一邊是正派良善之人蒙冤,一邊是奸佞詐偽之徒橫行。而在西安,似乎這兩者都不缺,很多時候源于審判權力的異化。
陜西各地都有祭祀鐘馗的習俗,相傳鐘馗故里就在西安市戶縣。
對于西安中院,眼下最需要的決計不是自封或他封“一流”,而是需要“驅鬼”“打鬼”的鐘馗。
千年之后鐘馗醒來,見鬼蜮之輩復行盈滿天下。昔日諸鬼換上了現代時尚服飾,且道法高強。鐘馗捉過的鬼,過去是丞相、京兆尹、將軍,如今則是稱這長、那長的。
有了大大小小官職,自然手中有權,于是鬼官一家,鬼就是官,官就是鬼,講著現代人的法治語言,操弄權術,恣意枉法。
鬼鬼祟祟也就罷了,有的還“楞”氣十足,頸脖子歪著一伸:額就這么滴了,給你砍,給你砍——他們知道你不是鐘馗。
鐘馗被尊為捉鬼大王、捉鬼天師,一切“鬼怪”“鬼厲”“鬼祟”都在其捉殺統轄范圍之內。于今之計,首先立即該捉的,難道不該是胡亂裁判,把最高審判機關認定的事實,都可以踩在腳下的“陽間活鬼”?
左手捉鬼厲、右手剜鬼眼的鐘馗,常常是盼而難得的,在西安打官司的尋常百姓,就不能不掌握一些驅邪術了。
馬林諾斯基說,巫術能給人一種堅定的信念,讓人有精神的慰藉,使人在最困難的情況下保持心理平衡與完整。
關中地區民眾流傳著鬼怪懼怕桃木的說法?!栋茁乖分形烈卟敝畷r,家家都在門前懸掛桃樹枝。就連白嘉軒的第七個女人仙草嫁進門時,腰間也系著一串用桃木削成的小棒槌。
豌豆也能驅鬼辟邪。白嘉軒數娶數喪,其第六個媳婦胡氏,夢見白過世的五個妻子。為了給胡氏壓驚消災,白嘉軒“挖來半升豌豆,捧起來打,從頂棚打到墻角,從炕上打到地下”。
求鐘馗總是不得,今后去西安中院打官司,最好腰間系上桃木小棒槌,兜里裝幾升豌豆。
這也算一種自發的抗拒命運的意志。誰讓你不得不打交道的,是一家經?!棒[鬼”,且自吹自擂水平屬“全國一流”的法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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