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6月19日從最高人民法院獲悉,最高法第一國際商事法庭當日公開開庭并當庭化解一起標的額超千萬美元的涉外企業清算責任糾紛案,四方當事人當庭簽署了調解協議。
該案系瑞士某公司因與深圳某貿易公司的買賣合同產生糾紛,倫敦金屬交易所仲裁裁決深圳某貿易公司支付近千萬美元賠償金額。然而,深圳某貿易公司面臨清算注銷,其股東國某公司及總經理作為清算組成員,在未通知瑞士公司的情況下注銷企業,導致瑞士公司近千萬美元債權無法得到清償。瑞士公司遂將國某公司、國某公司全資股東煤某公司等訴至最高法國際商事法庭。
據介紹,面對巨額跨國糾紛、匯率波動沖擊、涉案因素復雜等諸多挑戰,最高法國際商事法庭以定分止爭為目標,通過“證據交換-焦點鎖定-動態協商-協調推進”的全鏈條調解模式,在數月內實質性化解糾紛。
最高法民四庭庭長、國際商事法庭法官沈紅雨表示,此次糾紛使得雙方面臨“一案生、合作止”困局。通過調解,不僅高效化解了雙方爭議,更使各方合作伙伴關系得以修復、延續,實現了真正的互利共贏。
最高法數據顯示,截至2025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國際商事法庭共受理國際商事案件42件、審結36件,當事人涉及21個國家和地區。審結案件中調解以及促和撤訴的7件,占比19.4%,調解金額達15億余元人民幣。(記者馮家順、羅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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