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10 日,備受關注的湖南長沙 9 歲女孩被老師砸傷頭骨案,在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于長沙岳麓區法院二審宣判,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這一結果,再次將這起令人痛心的案件推到公眾眼前。
一審判決中,岳麓區法院經審理查明諸多關鍵事實。2023 年 9 月 6 日 16 時許,案發時身為長沙市岳麓區博才梅溪湖小學在職教師的宋某明,在開展課后服務時,面對教室內多名學生吵鬧,尤其是學生劉某懿玩娃娃玩具被沒收后搶回及理論,加上其他學生喧鬧,宋某明情緒失控。他先是持教鞭敲擊講臺,后掀翻桌子、折斷三角尺,并將半截三角尺扔向劉某懿,卻砸中前座晨晨,致其重傷二級,還造成多處嚴重損傷。事后,宋某明雖送晨晨去校醫室,學校也將其送往醫院救治,且他經公安機關電話通知自動投案并如實供述,但傷害已造成。
晨晨受傷后,歷經漫長治療,在多家醫院累計產生醫療費 152362.05 元,還被評定為九級傷殘兩處。一審法院認為,宋某明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重傷,構成故意傷害罪。因其身為教師傷害未成年學生,影響惡劣,應從嚴懲處,同時因有自首情節從輕處罰,判決其有期徒刑五年,并禁止從事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工作,駁回晨晨附帶民事訴訟請求。學校已就治療、賠償費用等與晨晨父母達成一致并履行。
宣判后,宋某明與晨晨均提出上訴。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經訊問被告人、聽取各方意見后,認為一審判決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定罪量刑準確、程序合法,維持原判。然而,晨晨家長對此仍有諸多不滿。晨晨媽媽郭女士不認可一審認定宋某明自首,她覺得宋某明砸晨晨兩次,性質惡劣,且未積極救治耽誤病情。此前,宋某明母親也曾對證據材料及傷情鑒定有異議。
在法院門口,郭女士撥開晨晨頭發,露出開顱手術后縫合的傷口,那一塊不長頭發的皮膚,仿佛是這起悲劇的醒目烙印。晨晨父親劉先生透露,晨晨自出事以來,一直服用 6 種藥物,包括治療精神類疾病及促進睡眠的,近段時間情緒不佳、睡眠不好還瘦了。醫生不建議晨晨上學,此前短暫回歸學校后,現在常年待在家中。
這起案件,不僅給晨晨及其家庭帶來了巨大傷痛,社會各界也對此案廣泛關注,已促使教育部門和相關機構開始行動起來。多地教育部門已緊急下發通知,要求各學校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強調教師必須接受專業的情緒管理和壓力應對培訓,以確保類似事件不再重演。同時,一些公益組織也發起倡議,呼吁社會各界關注校園安全,為孩子們營造一個更加健康、安全的學習環境。
晨晨的案件映照出校園安全管理中存在的漏洞,也敲響了加強教師心理健康教育的警鐘。人們開始反思,如何在保障教學質量的同時,更加注重教師的心理健康,讓他們在面對學生調皮搗蛋時,能夠有更加理智和妥善的處理方式。
此外,這起案件也引發了公眾對于未成年人權益保護的深入討論。如何確保孩子們在校園內的人身安全,成為了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社會各界呼吁,應建立健全校園安全監管機制,加強校園周邊環境治理,為孩子們撐起一片安全的天空。
晨晨的故事雖然令人痛心,但它也喚醒了我們對于校園安全、教師情緒管理以及未成年人權益保護的深刻思考。學校該如何更好地保障學生安全?教師在面對壓力時應如何正確疏導情緒?希望這樣的悲劇不再發生,也希望相關部門和學校能從中吸取教訓,加強管理與教育,守護每一個孩子的成長。你對這起案件有什么看法?歡迎在評論區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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