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南寧訊 (主筆 楊劍峰)小區公共收益,是全體業主的共同財產。
隨著城市里商品房小區越來越多,一些物業公司、業委會,把黑手伸進小區公共收益,有的占為己有,有的挪用、冒用、盜用,致使業主的權益受損,影響了小區正常運行。
為了維護業主權益,建設和諧社區,廣西決定開展專項行動,對侵占業主公共權益、物業服務不到位等行為進行清查、整治。
3月26日,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召開專項行動部署會議。
會議要求,要持續推動《廣西壯族自治區物業管理條例》進小區,開發智能客服,加快出臺物業管理第三方評估管理、物業行業招投標管理辦法。
要開展“整治物業服務履約不到位、侵占業主公共收益等問題”專項整治工作,通過“拉網式”排查,建立臺賬、限期整改。
此外,要持續完善房屋安全監管工作機制,支持開展房屋體檢、養老金、房屋保險三項制度創新試點。
近年來,小區業主維護公共權益的意識不斷增強。南寧市桂西公路發展中心大院小區的業主黎先生,發現小區印象物業公示的只是公共收益金,沒有公示有關費用賬目、銀行流水賬目及物業服務合同等。他和其他業主多次在微信群里或到物管辦公室詢問,但對方均不回應,也不予公示。
為此,黎先生以侵犯業主知情權為由,將業委會、印象物業起訴至法院,要求公布相關事項。去年3月,西鄉塘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業委會應將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的決定和會議記錄在小區公告欄內張貼公布,或放在業委會辦公室供業主查閱;印象物業應向黎先生提供電梯、消防設備等維保記錄以及配套用房出租、快遞柜租賃等合同,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場地、設施出租租金等公共收益賬目及其資料憑證等供黎先生查閱、復印。
桂林一小區物業公司合同到期撤離時,僅退還了10萬元公攤水電費。小區業委會起訴至七星區法院,要求物業公司退還在5年物業服務期間多收取的公攤水電費、停車費等共計17萬余元。經法院組織雙方對賬,最終達成調解協議,物業公司再退還業委會7萬元。
在外地,歐陽某在擔任長沙市開福區才子佳苑2期業委會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私自將對公賬戶中物業公司所匯公共收入轉到其個人賬戶中,并偽造虛假流水欺騙業主,共侵占業主公共收入119.72萬元。去年,歐陽某被判刑5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
據了解,小區公共收益收支不透明、公示項目不明晰、不具體、缺項漏項;物業公司占用公共空間、擅自改變物業服務用房用途;物業公司配合審計不到位,公共收益資金轉存不規范;侵占公共收益問題查處不及時、處罰不到位等問題,均是整治內容。
審核:何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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