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鋒
“12315平臺數據顯示,2024年共接收新能源汽車軟件問題投訴舉報3.5萬件,占新能源汽車投訴舉報總量的22.4%”。法治日報在題為《方向盤加熱功能還得付費訂閱?新能源汽車消費糾紛調查》的報道中公開這一數據的同時,還對外披露,消費者反映的主要問題為智能輔助系統失靈“超前”宣傳具有遠程智能泊車或自動駕駛功能等。并通過相關人員所述提醒,“當前車輛的自動駕駛、智能駕駛水平雖然已有很大進步,但依然屬于‘輔助駕駛’,絕不是完全代替駕駛人來操控車輛”。
也就是說,“輔助駕駛”就是輔助駕駛,絕不能夸大宣傳,誤導消費。否則,將貽害無窮。
據法治日報報道,“輔助駕駛”給人們的誤導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如林女士所說的,她自己開車行駛在快速路上,開啟“L3級自動駕駛”時,車輛未能識別施工路障,險些撞上隔離墩。這一現象,之前發生的車毀人亡事故,恐怕不少人有所耳聞。對此,林女士質疑,“宣傳時說‘解放雙手’,出事了卻說是‘輔助駕駛’”,甚至其購車時的宣傳視頻,畫面中的字幕寫著“真正意義上的自動駕駛”,究竟該讓消費者作何理解?有關車企又該作何解釋?
二是江蘇新能源車主吳先生“在開啟NGP(智能導航輔助駕駛)行駛過程中,遇到其他車輛跨道超越,車輛突然急剎,后車跟得比較近,差點撞上”。也就是“智駕過程中的急剎問題”。車企回復時稱,“NGP只是智能輔助駕駛,需要時刻關注路況”。吳先生由此心有難平。稱車企“前期宣傳時,老板親自下場,做各種直播和試驗”,說”車輛可‘0接管’”,而自己正是本著“車輛可‘0接管’”去購車,結果,感覺被騙。
客觀地說,不要說在現有的條件下,即便是將來科技再發達,人工智能都很可能替代人腦功能。因而,都不能不設限地夸大車輛自動駕駛功能,導致消費者實際體驗與心理預期產生顯著落差。既讓車企在消費者中失了信譽,更讓消費者現實中增加交通事故風險,危及消費者生命安全。
青鋒注意到,工業和信息化部、市場監管總局聯合發布的《智能網聯汽車產品準入、召回及軟件在線升級管理與技術指南》已經明確要求,“企業向消費者提供有關智能網聯汽車駕駛自動化等級、系統能力、系統邊界等信息時,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夸大系統能力或引人誤解的宣傳,確保消費者正確理解和使用智能網聯汽車產品”。既有明確要求,想必各家車企就應完全遵照執行,切勿再夸大宣稱,誤導消費者。
此外,青鋒還想提請有關部門,比如市場監管機構,針對法治日報報道披露的上述夸大宣傳的情況,是否應以車企涉嫌“誤導宣傳”,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等對涉事車企予以懲處,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同時,也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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