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審判長稱“處女膜狀況不能作為認定依據”,但網友質問“身體無體液也能告,現在誰敢碰老婆?”司法回應與道德恐慌的碰撞中,婚姻正淪為高危選擇——當法律解釋遇上人性本能,社會信任的裂痕在禮金與傷痕間愈發刺眼。
備受矚目的山西大同強奸案迎來二審判決,就在網友認為當事人無罪的時候,沒想到二審維持原判。真是令人大跌眼鏡。
對于這個案件的判決,人民日報媒體端,披露了記者向審判長采訪的內容。
審判長對于記者的提問,一一作出了法律方面的回答。
中國是一個法律國家,依法治國,但我認為,法律也應該建立在公序良俗的基礎上。
法律是什么?
法律是規范人類社會道德行為的準繩。
可是法律如何回答為什么要結婚這個問題,估計回答不出來。
人類結婚組成家庭,其實就是為了人類生命的延續。現在是自由戀愛,以前是父母包辦婚姻,夫妻雙方在結婚之前,都沒有見過面,婚后才培養感情。
現在是新社會,法制社會,可是人類的道德卻一再下滑,為什么?
誰敢扶老人?是法律不允許嗎?
法律沒有誰不能扶,是現實教育人們,誰敢扶?
從古至今都有強奸罪,其罪的定義是女性被侵犯,通俗點說,就是進去了。
民國之后,才有了強奸未遂的定義。
大同強奸案是屬于強奸呢?還是屬于強奸未遂?
女方身上沒有男性的DNA,處女膜完整,請問,進去了嗎?
該案審判長在回答記者這一提問的回答,有含糊其辭的味道,恐怕難以服眾。
記者:處女膜未破裂是否影響強奸罪的認定?
審判長:強奸案件中處女膜狀況,屬個人隱私,不應公開披露。發生性行為是否導致處女膜破裂,與性行為本身的程度和個體差異有關。處女膜狀況不能證明是否發生性行為,國內外醫學界對此已形成共識。處女膜狀況不能作為認定或否定強奸罪行的依據,我國相關司法文件和案例對此也已明確。
其實可以證明這一定論,手法非常簡單。警方在醫學專家的幫助下,檢驗男方“那東西”是否正常,能否在勃起之后,還沒有力量沖破女方的城墻,就行了!
我相信絕大多數人,都不會相信被強奸之后還能保持處女膜完整的,除非牙簽。
我與朋友探討了這個案件,朋友一句話破防:你知道一旦判無罪,會有多少人倒霉?
或許,這原來這才是問題的關鍵。
當然,我堅信中國是法治國家。
以前我在公司上班,從來不敢得罪同事和領導,一旦得罪他們,我就混不下去了。但是我在網上與網友罵戰,我不怕得罪網友,因為網友不會影響我的前途。
只要我不繼續與網友罵下去,過一陣子,網友就會忘記這件事。
這個案件對社會的影響很大,請問一下,今后哪個男人敢談戀愛,結婚?
有網友吐槽:文字被你們玩的越來越6,我現在都不敢碰我老婆了,怕她事后反悔來告我……
談婚論嫁即便訂婚給了禮金,還是輕易被女方拿捏,要這要那,如果不同意,直接告強奸,身體里面沒有體液都沒用,只要有傷痕就行,一告一個準。
談情說愛的時候,萬一抱一下摸一下,女方不開心,告一個猥褻,咋辦?
即便結婚之后,想生個孩子,還得女方的批準同意,稍有不愿意,可以告婚內強奸。
為什么要結婚,不就是想尋找一個固定的性伴侶,維護生命延續的嗎?
法律規定,女方有維護夫妻雙方性生活的義務,但沒有規定,女方什么時候不高興!
已婚的男人們,你們可看準了,只要惹老婆不開心,隨時把你們送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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