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各地公安交警結合“春季行動”集中開展夜查統一行動,重點嚴查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4月份以來,全市共查處酒駕醉駕390余起。
閑暇之時,約上家人或與三五好友暢聊共飲本是樂事,但作為一名駕駛人,如果忘了“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這條紅線,面臨的將是嚴厲的處罰。昨日,記者從泉州交警支隊獲悉,泉州市各地公安交警結合“春季行動”集中開展夜查統一行動,重點嚴查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4月份以來,全市共查處酒駕醉駕390余起。
“好朋友”因酒駕一起被查
4月8日23時18分許,惠安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東橋中隊執勤民警在惠安縣東嶺鎮朝陽路設卡開展夜查酒醉駕行動時,發現兩輛無牌二輪摩托車并排行駛在路中,形跡十分可疑。執勤民警便立即上前示意他們停車接受檢查。在檢查中,執勤民警聞到兩名駕駛人身上有酒味,于是立即用呼氣式酒精測試儀對兩人進行檢測。
經現場酒精呼氣檢測,張某東體內酒精含量為33mg/100ml,張某城體內酒精含量為48mg/100ml,均達到酒駕標準。據了解,張某東和張某城是同村好友,當天晚上,他們和朋友共三人一起到東嶺鎮某燒烤攤吃飯喝酒。酒足飯飽后,張某東和張某城想到這么晚了應該不會有交警出來查酒駕,便抱著僥幸心理駕駛著各自摩托車回家,沒想到剛開出沒多遠就被執勤的交警查獲。
最終,民警依法對張某東和張某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做出嚴厲處罰,同時對兩人進行嚴格的批評教育。
無證醉駕停路邊睡著
4月8日1時36分許,豐澤交警接群眾舉報,一輛小型轎車停在城華北路西福村路口,車內駕駛員睡著。民警抵達現場后將其叫醒,發現車內酒氣很濃,后經鑒定,黃某泉血液乙醇含量為173.07mg/100ml,已達醉酒駕駛機動車標準。
據黃某泉供述,他于前一晚8時許,在云鹿路和朋友聚餐喝酒,期間喝了啤酒和三四杯紅酒,散場后叫了代駕至晉江池店和朋友會談,待會談結束要回家時,因地點較偏僻沒有叫到代駕便心存僥幸駕車回家。行駛至在城華北路西福村路口時,黃某泉想在車內休息一會,沒想到睡著了。
經查,黃某泉駕駛證在2020年9月因逾期未檢驗被注銷,涉嫌無證駕駛。因涉嫌危險駕駛罪,黃某泉目前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辦理中。
男子醉駕撞上石墩
4月8日6時許,豐澤交警接群眾報警,市區刺桐路寶洲街路口一部小車撞上路邊石墩,駕駛人在車內睡著。民警抵達現場后將其叫醒,發現駕駛人滿身酒氣,后經鑒定,駕駛人黃某坤血液乙醇含量高達178.99mg/100ml,已達醉酒駕駛機動車標準。
據黃某坤供述,他于當日凌晨3時許與朋友在領SHOW天地一酒吧喝酒,至5時許散場后想去附近酒店休息,便駕車上路,因路線不熟加上酒精作用,最終在路口撞到石墩后睡著。因涉嫌危險駕駛罪,黃某坤目前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辦理中。
來源:惠安羊咩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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