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13日,齊魯晚報·齊魯壹點《醫線直擊》欄目以《花63萬保乳治療乳腺癌,最后全切誰之過》為題,報道了青島郭女士2021年被確診患有乳腺癌,經網絡廣告引導前往濟南復大腫瘤醫院尋求粒子介入治療,期望在保留乳房的同時對抗病魔。在長達2年8個月的治療期中,她先后19次前往該醫院就診,累計花費 63萬元,不但沒有保乳成功,還耽誤了另一種濕疹樣癌的治療,最終導致乳房全部切除的問題。
對于此事,律師接受采訪時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條規定,“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條規定,“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未盡到與當時的醫療水平相應的診療義務,造成患者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p>
患者郭女士表示,此事經過媒體報道后,她幾次聯系濟南復大腫瘤醫院,院方以各種理由拒絕溝通,賠償事宜陷入僵局。4月17日,郭女士一早從青島趕赴濟南,在記者陪同下到濟南復大腫瘤醫院嘗試與醫院當面協商,提出賠償要求。該院一名副院長態度強硬,明確表示拒絕協商,也不同意接受媒體采訪,只是告知郭女士可以到上級部門申訴或者直接起訴。最后雙方不歡而散。
郭女士告訴記者,醫院曾引導她做腰部和腿部的針灸按摩和艾灸,她曾經于2023年7月到2024年6月,在濟南復大腫瘤醫院二樓針灸按摩室治療,費用都合并開具于出院的發票上,但發票項目名稱均被其他項目替換,對此她也有疑問。此外郭女士表示,此前反映的醫院多收費問題也沒有解決。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