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獻給自由與平等之神的和平祭品》(Isaac Cruikshank,1794)
作者|喬納森·克拉克(Jonathan Clark)
曾就讀于劍橋大學,并擔任彼得豪斯學院研究員。在牛津大學期間,他任職于萬靈學院;在芝加哥大學期間,他擔任社會思想委員會客座教授;此外他還在其他多所學術機構擔任訪問職位。近期他曾任堪薩斯大學英國史霍爾杰出教授,現居諾森伯蘭郡。他的研究主要聚焦于思想史、哲學、社會史、文學及史學編纂等領域,尤其關注1660至1832年的"漫長十八世紀"。
1906年英國大選中,自由黨以驚人優勢獲勝。彼時無人預見其在1918年后的衰落,而它的鼎盛似乎印證了一種將愛德華時代關切普遍化的歷史敘事。這些關切包括議會改革與選舉權擴張(或可套用以賽亞·伯林所謂"免于……的自由")。在G.S.維奇的《議會改革起源》(1913)等著作中,這場改革運動被回溯投射至十八世紀,使之看似當時的核心議題——這一誤解直至1980年代才被糾正。
同樣未被察覺的是,1906年標志著英國新教不從國教派在人數與思想地位上的巔峰。不從國教派神學家與牧師被尊為理想主義英雄,甚至是宗教多元化的締造者與先驅(或可對應"去做……的自由")。此類理想化預設同樣在學界存續數十年,實為過度詮釋:十八世紀英國人深知,將1640至1650年代的血腥沖突歸咎于"長老派"單一群體的歷史敘事何其片面;諷刺畫家筆下的貴格會信徒被刻畫為不合時宜的原始人,一位論派則被描摹成叫囂廢除《宣誓法》與《市政法》的狂熱分子(這兩項法案直至1828年才被廢止)。
歷史學者該如何穿透這些扭曲?昆廷·斯金納(Quentin Skinner)的早期研究曾聚焦博林布魯克與十八世紀政治;在多個領域成名后,他于此書中回歸本原,其成就值得比"浪子回頭"更隆重的禮贊。他對大量神職文獻的精妙解讀令人嘆服,更將這些文本置于其嫻熟駕馭的宏大歷史語境中。若有人曾質疑此類材料的重要性,斯金納已徹底消弭
此惑——理當宰殺肥牛以賀。
在《以獨立為自由:一個政治理想的生成與幻滅》(Liberty as Independence: The Making and Unmaking of a Political Ideal)中,他詳實論證了核心觀點:十八世紀晚期經歷了從"將自由視
為獨立(即免于他人專斷意志或權力支配)"到"將自由理解為無約束(尤指政府管制之缺失)"的重大轉型,后者進而衍生出1790年代反抗革命法國專制政府的政治實踐。在首章梳理西塞羅、薩盧斯特、李維、塔西佗至內德漢姆與彌爾頓的思想脈絡后,全書主體聚焦1689年《權利宣言》至1790年代所謂"自由主義勝利"的演進過程。
誰之自由?近數十年來,史學家對1688年革命進行了重要重釋——這場政變在英格蘭遭普遍抵觸,在蘇格蘭與愛爾蘭更引發實際戰爭。斯金納承認革命意義在理論層面爭議經年,但指出1745-47年詹姆士黨失敗后,新教異議者最高調慶祝輝格主義的自由勝利。他挖掘1740年代以降眾多鮮為人知的作家,展現他們如何構建個人自由的真誠論述,催生廣泛傳播的"獨特自由精神"。其親漢諾威王朝的論述實為"對幸福的禮贊"。
這種自我陶醉的想象為何在美法革命時代瓦解?斯金納甚至論及"理想的背叛":"1746年后不到三十年,整套輝格愿景便淪為辛辣嘲諷與革命攻勢的犧牲品。"輝格派所謂"無人依附于他人專斷意志"的宣稱被證明是"明顯的自欺與謊言"。新浮現的議題揭露了其虛偽:奴隸制、"女性困境"、英國司法行政惡化、國債激增、對威爾克斯事件的憤慨,以及對北美殖民地的征稅。殖民地抗議的合理性是否源于這些先兆?抑或革命另有根源?北美新教異議者的證據或能揭示更多。
然而"以獨立為自由"理念確在美法革命中勃興。斯金納追蹤其批評者自十八世紀早期對自然法學的承襲(格勞秀斯、霍布斯、普芬道夫、巴貝拉克、海內丘與布拉馬基),這些思想經邊沁等人在1770年代重述后迅疾傳入英國。反革命作家則(基于不同前提)駁斥潘恩"自由取決于生活在自由國度,而此國度必為共和政體"的觀點。
斯金納將英國關于美國革命的辯論視為對奴隸制辯護者的"強力回擊"及對"作為獨立的自由"的重申。潘恩與麥金托什在1790年代初"以空前自信"延續此論,但其希望"即將破滅"——他們遭遇伯克對"自由作為歷史產物"的再強調,即自由"源自國家自身生命"。斯金納提出1770年代與1792-93年涌現的學派倡導所謂"自由主義原則",其作者明確反對"公民自由在于獨立"(如美法革命所示),主張自由即"不受法律約束"。
至1790年代末,"以獨立為自由"已淪為"政治辯論的激進邊緣","自由與政府關系之思辨幾近絕跡",取而代之的是功利主義論爭:對自由的特定限制是否因促進公益而正當?此觀點還以"近乎空前的世俗語調"表述。斯金納認為,"該自由觀至今仍在很大程度上主導討論"。他摒棄這種功利主義概念,復興"以獨立為自由"理念,并將其與民主及普世人權關聯。當二者皆遭嚴峻挑戰之際,斯金納的論述恰逢其時。但未來史家或將追溯普世人權如何在世俗時代式微——因其神授權利的前設持續失效。
功利主義自由主義學派何時及如何興起?十八世紀末"liberal"作為表示慷慨或紳士風度的形容詞,與后來意識形態化的"自由主義"實體幾無關聯。公共領域如何構想并促進良善?斯金納正確指出話語之重。在此適時之作中,他為"不受他人專斷意志支配"的古老理想注入當代意義——該理想始終與拒斥君主制緊密相連。但英國1789年后數百年未建立共和政體:這是否意味自由被剝奪?在標榜共和憲制的美國,作者對"以獨立為自由"當下實踐的觀點令人好奇。霍布斯曾現實主義地斷言"強權即公理",此言今日仍否適用?
斯金納的杰作引發深層詰問:自由真僅存兩種宏大范式?階段式轉型理論是否過于工整?兩種模式下,自由定義之爭本質是程度(難以量化)而非種類(難以界定)問題?若伯林"兩種自由"概念實為誤解,"免于"與"去做"僅是同一硬幣的兩面?若人們追求免于A只為踐行B,而A與B本不相容?(否則那些晦澀教士激烈抨擊政敵的動機——宗教偏執?粗鄙排外?——或難解釋)若實踐優于原則,則某些君主
制與共和制皆可德政,亦可暴虐?或許伯林難辭其咎。
【補充閱讀】
自由的內涵是什么?自由的概念如何隨時間演變?又產生了哪些全球性影響?《以獨立為自由》縱覽了從古代到現代各種自由觀念的競爭歷史。昆廷·斯金納追溯了"自由即不受支配"這一古典理想的發展脈絡,從古希臘羅馬時期直至近代英國,最終聚焦于輝格黨寡頭集團宣稱已將這一理念轉化為現實的論斷。然而隨著1776年美國革命對輝格派"自由國度與公民社會"愿景的顛覆,斯金納深入剖析了"自由即無物理或強制約束"的主張如何崛起。本書從全新維度審視這些對立觀點,探討自由論爭與奴隸制辯論的內在關聯,并揭示這些思想如何被運用于關于女性自由受限的女權主義討論。自由概念具有天然的全球性,斯金納力主復興"自由即獨立自治"的傳統理解。
昆廷·斯金納現任倫敦大學瑪麗女王學院人文系榮休教授,1974至1979年曾任普林斯頓高等研究院研究員,1996至2008年擔任劍橋大學欽定歷史學講席教授。作為文藝復興與現代思想史研究領域的權威學者,他著有及編撰多部專著,曾獲沃爾夫森歷史學獎、巴爾贊獎等殊榮。其代表作包括兩卷本《現代政治思想基礎》(劍橋大學出版社,1978年)、《自由主義之前的自由》(劍橋大學出版社,1998年),以及最新著作《從人文主義到霍布斯:修辭與政治研究》(劍橋大學出版社,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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