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莊志明律師
近日,網上性侵新聞密集,這不,昨天又來一個,還是個大官:
4月18日,據長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通報:2025年4月13日上午,該局接鄧某(女,32歲)報警,稱其在4月13日凌晨醉酒后疑似被性侵。接警后,該局立即開展現場勘查、走訪調查、醫學檢驗等相關工作,并依法將犯罪嫌疑人邱某某(男,52歲)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據媒體報道,該犯罪嫌疑人系湖南省機場管理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湖南省機場管理局局長邱繼興,正廳級干部,因涉嫌在飯局后性侵一女子,近日已被長沙警方刑拘。
邱繼興案發之事,源于2025年4月11日的一次飯局。飯局結束之后,他涉嫌性侵了同桌的一位女士。該女士報警。經上級公安部門協調,長沙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在4月15日前后,將邱繼興刑事拘留。
警方通報用的是“性侵”一詞,之所以以“性侵”而不以“強奸”表達,大概是因為邱董事長當時的主觀故意不明顯,是出于猥褻還是發生性關系目前不確定,只能以“性侵”替代,性侵是一個含糊性表述,包括猥褻和強奸兩類(再寬泛點還包括性騷擾),邱董事長兩個中總是涉嫌一個。
性侵表述和非法集資表述很像,非法集資也不是一個具體罪名,非法集資包括兩類,一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一是集資詐騙罪。順道科普。
很好玩的是,此前2月25日下午,湖南機場建設指揮部黨委領導班子召開2024年度民主生活會。作為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的邱繼興現場督導并點評,后就下步工作提出具體要求,其中第一條就是要求“要嚴守紀律底線”。現在邱總性侵事發,這是不是很滑稽,很有趣,很驚詫?
會議上一本正經發言的人不一定就是正經人。有些話會反噬。
邱董事長此番事發,我看網上竟然有一些疑惑的聲音,比如“這么大的官了,還至于干這個?”再比如“是不是被人暗算了?”,更有低級趣味的陰謀論:“不會是因為沒談好吧?”
實際上這齷齪沒那么復雜的,曹雪芹在紅樓夢第44回里就說到邱總此類問題了,“妻不如妾,妾不如偷。”比曹雪芹說的還到位的是西門慶,《金瓶梅》第七十回,“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著。”是西門慶的一句牢騷話,更是其經驗之談。邱總要的就是那種驚艷的刺激。
邱總是不是西門慶,我不了解,有待警方確認。但有一點我能確定,事物的發展變化存在于兩種形態——量變和質變,量變是質變的必要準備,質變是量變的必然結果。邱總的今日絕非偶然性,總是有一個發展變化的過程的。
邱總的飯局絕非這一次,飯局上有年輕女性也并非這一次,邱總的恣意妄為、無法無天大概率也不是第一次,只不過這次遇到一個狠的、杠的、認真的女性鄧某了。倘若以前遇到“聽話”的,投懷送抱的,不代表每個人都如此,不代表每次都幸運。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
海因里希法則提出了事故因果連鎖論,用以闡明導致傷亡事故的各種原因及與事故間的關系。該理論認為,傷亡事故的發生不是一個孤立的事件,盡管傷害可能在某瞬間突然發生,卻是一系列事件相繼發生的結果。邱總的這次“事故”從海因里希法則角度來解讀,那就是之前系列小事件累計起來的結果,偶然中的必然,必然中的偶然。
邱總性侵了鄧某,鄧某報警了,按照海因里希法則,此前有沒有類似呢?我看啊,很大程度不排除。
實際上,性侵案件的報案率普遍較低。在美國:每1000例強奸犯罪中,僅有6例最終導致強奸犯入獄。在中國大陸:嚴重性侵案件的報案率為7.3%,這意味著每一起報案背后可能有6起未報案的性侵事件。
從網上相關新聞報道看,往往查實的性侵案件都是“慣犯”,此前已犯N次了,道理就如前文所述。我們要為對性侵案站出來報案的女性鼓掌,她們是很了不起的。在性侵事件上,報假警的肯定有,但忍氣吞聲不報警的更多,多得多,從這個角度說,能報警的女性實屬不易。
據中國計劃生育協會發布的《2019-2020年全國大學生性與生殖健康調查報告》顯示,大學生在遭遇性侵后選擇向公安報案的只有3.88%,大多數受害人在傷害發生后往往選擇忍氣吞聲。是不是很驚訝?警醒點吧。
目前對邱總性侵案的警方通報稱“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希望順藤摸瓜,調查調查邱總的過往,看看邱總是不是“慣犯”,這個更重要,或許還有更多的精彩。
當然了,如經認真調查,深入發掘,邱總是被人陷害的,被冤枉的,那就還邱總一個清白,同時嚴懲報假警的人。我們不放過一個壞人,但也絕不能冤枉一個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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