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上海市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數據看,2023年,上海輸出技術的賣方以企業為主,企業輸出技術31054項,成交額4656.26億元,分別占總量的61.1%和96.0%;吸納技術的買方也以企業為主,企業吸納技術43632項,成交額4657.41億元,分別占總量的85.8%和96.0%。在高新技術成果轉化、促進科技企業發展等方面,促進企業成為科技成果轉化的主體,成效是顯著的。
根據《2023年度上海科技創新政策報告》,上海在科技成果轉化需求側采取了以下政策措施。
一、充分落實企業科技成果轉化稅收優惠政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支持科技成果轉化企業更好地享受稅收優惠政策主要包括:
1.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2023年,上海認定高新技術企業8044家,其中3048家首次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24737家。3008家高新技術企業落實減免稅金總額248.68億元,這些高新技術企業營業總收入突破4.85萬億元,實現凈利潤2635億元,上繳稅收超過1707億元。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本市高新技術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滬府發〔2018〕40號)對加快高新技術企業發展主要提出了以下政策措施:一是建立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凡入庫培育企業實行動態管理、跟蹤服務,形成‘發現一批、服務一批、推出一批、認定一批’的培育機制”;二是遵循企業成長規律,構建完善“科技創業團隊—初創期科技型企業—高新技術入庫培育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的科技企業培育鏈;三是優先在高新技術企業和入庫培育企業中建設工程技術中心、企業重點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四是支持高新技術企業和入庫培育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共建概念驗證、熟化孵化等技術轉化平臺;五是實施高新技術企業財政扶持政策,對入庫培育企業給予一次性資金支持,支持額度按照企業上一年度發生的研發費用10%確定,最低20萬元、最高200萬元;六是優化完善認定流程。
2.落實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比較到位,享受企業數量、加計扣除額均比較高,且增長較快。
2023年上海市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企業4萬家,加計扣除金額近3 300億元,減免企業所得稅825億元,比2022年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企業數(4.15萬家)下降了3.6%,加計扣除額(3292.87億元)、減免所得稅額(823.22億元)分別比2022年上升0.2%和0.2%。
3.落實技術先進型企業稅收優惠政策。
2023年,上海認定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42家,有效期內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數為243家。146家技術先進型企業享受了稅收優惠,減免稅額為13.17億元。
4.落實軟件企業和集成電路企業稅收優惠。
2023年,上海新認定軟件企業331家,與2022年(478家)相比下降30.75%,通過年審軟件企業數為2104家。截至2023年,上海累計認定或評估軟件企業3745家。2023年,全市共登記國產軟件產品有4 214個,較2022年下降0.40%。截至2023年,上海累計登記國產軟件產品達97475個。
二、支持科技創新創業的政策力度大
科技企業是因科技成果轉化而創辦并成長發展的。為鼓勵科技創新創業,上海在創新創業資金方面給予支持。
1.有力落實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計劃。
《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計劃管理辦法》(滬科規〔2021〕2號)第五條規定,創新資金優先支持具備以下條件的項目:(1)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中自主創新性強、技術含量高、市場前景好、能夠培育成新的經濟增長點的項目;(2)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在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和顛覆性技術等方面取得新突破的項目;(3)以企業為主體的產、學、研聯合創新項目,高新技術園區、大學科技園、各類孵化和產業化基地的創新創業項目,創投機構投資的創新項目,相關創新創業賽事遴選的優秀項目等。上海市科委主要圍繞企業創新投入、經營管理、團隊實力、技術(產品)創新性、產品市場、發展目標可行性等整體狀況組織評審。根據評審結果,分為A、B兩檔,分別給予不超過20萬元/項、10萬元/項的資助。在上述支持的基礎上,上海市科委推薦申報國家相關創新創業項目或參加相關賽事,獲得國家支持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資助。上海市各區政府須對本轄區創新資金支持項目予以配套資助,且每個項目的資助額度不低于市撥付B檔項目(10萬元/項)的經費額度。自2012年起,科技部等部委共同舉辦中國創新創業大賽,上海賽區很活躍,吸引一批服務機構、媒體和投資機構參與,為大賽項目提供服務,大賽優勝項目分A、B兩檔,均可獲得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資助,區級財政按1∶1的比例進行資助。2023年,上海市創新資金申報6552項,立項1288項,市級財政資助經費14240萬元,分別比2022年申報7001項、立項2155項、市級財政資助經費23100萬元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
2.強化大學生科技創業基金資助。
2006年,上海設立大學生科技創業基金,資助大學生科技創業。2023年,該基金資助大學生創業項目291項,資助金額9295萬元,受資助企業的注冊資本6.9271億元,其中:股權項目資助1項,資助金額50萬元;債權項目資助290項,資助金額9245萬元。相比2022年的178項和5657萬元,資助力度顯著加大。累計資助4016項和9.9345億元。
3.民間基金資助。
上海長三角商創科技基金會通過舉行科創大賽、論壇、沙龍等活動,孵化優秀科研項目,培育科技人才,促進科技成果轉化。
三、促進科技企業成長發展政策體系基本健全
上海建立了科技企業梯度支持的政策體系,主要包括:
1.各發展階段各種規模的科技企業均可得到政策扶持。
新創辦的企業可以在企業孵化器里創辦并獲得相應支持和服務,小微企業可以參加創新創業大賽,營業收入在3000萬元至1億元之間的企業可以申請認定科技小巨人培育企業,營業收入在1億元至10億元的企業可以申請科技小巨人企業認定,營業收入超過10億元的科技企業可以申請認定卓越企業。
根據上海市科委等三部門發布的《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實施辦法》(滬科規〔2021〕12號)規定,對從事符合國家和本市產業發展方向的高新技術領域產品開發、生產、經營和技術(工程)服務,科技創新能力強、市場競爭優勢突出、發展潛力大的科技型企業分為小巨人企業和小巨人培育企業兩類。經立項后,市級財政資金采取后補助支持方式,企業先行投入資金開展科技創新活動,在取得成果并通過綜合績效評價后獲得相應資助。市級財政資金按照不超過實施周期(不超過2年)內相關研發支出20%的比例給予資助,科技小巨人企業的資助額度不超過150萬元/家,科技小巨人培育企業資助額度不超過100萬元/家。區級財政資金按1∶1的比例給予配套資助。科技小巨人工程實施期結束后,經財務審計和執行情況評價兩個環節,綜合績效評價為“通過”的,評價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一定比例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三個等次,給予相應的資金資助。綜合績效評價為“未通過”“結題”的,不予資金資助。2023年認定科技小巨人企業70家、科技小巨人培育企業 85家,153家科技小巨人(培育)企業通過驗收。累計認定科技小巨人企業1095家、小巨人培育企業1713家,累計補助24.94億元。
2.科技園區政策支持企業創新發展。
國家火炬計劃支持國家高新區、創新型產業集群的發展。上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各種類型科技園都有相關管理機構為入駐企業提供政策咨詢、科技計劃申報輔導、融資服務等。
從上海高新區有關文件可知,市級財政每年安排一定資金支持市委、市政府批準實施的重大項目和各分園的重點項目。各分園需要市級資金支持的重點項目,由分園所在區財政按不低于1∶1的比例安排配套資金。采用無償資助、貸款貼息、政府獎勵、購買服務、資本金注入等方式,資助重大項目和重點項目。項目立項后,經第三方機構對項目實施績效進行評估,根據評審結果決定是否給予資助。
3.支持企業建設開放式創新中心。
上海市科委印發《關于發布上海市2023年度“科技創新行動計劃”科技成果轉化服務體系建設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滬科指南〔2023〕21號)提出,擬支持不超過3個項目,每項資助額度不超過500萬元,其目標是發揮科技型骨干企業引領支撐作用,建設大企業開放式創新中心。建設內容包括:建立企業創新需求挖掘、需求匹配、解決方案驗證、產業場景應用的平臺運營機制,建設概念驗證或中試平臺,開展供需對接、創業孵化、技術轉移、產業資源配置等服務,形成創新聯合體或孵化器等開放平臺模式。
四、促進高新技術成果轉化政策施行近30年
自1998年以來,上海實行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認定制度,對經認定的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實行財政專項資金扶持、貸款貼息、人才引進、成果轉化類職稱評審等政策。
根據《上海市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認定辦法》(滬科規〔2020〕8號)規定,凡是運用高新技術成果首次實現轉化并形成樣品、樣機或服務的項目可以申請上海市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簡稱高轉項目)認定,上海市科技創業中心常年受理高轉項目認定申請。根據《上海市高新技術成果轉化專項扶持資金管理辦法》(滬科規〔2020〕10號)規定,經認定的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享受財政專項資金扶持政策,即按照經確認的銷售項目自身所產生的直接銷售收入的一定比例乘以技術貢獻系數、核心技術價值占比,在政策享受有效期內申請財政扶持資金。另外,可根據有關規定享受人才引進、職稱評審等政策。
上海高新技術成果轉化政策主要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通過高新技術成果轉化解決資金、技術、人才等問題實現較快的發展,是一項普惠政策。2023年共認定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837項,涉及697家企業,累計認定高轉項目15929項;符合2022年度高新技術成果轉化專項資金扶持條件的企業1069家,共撥付財政專項資金8.9億元,累計129.94億元;2023年支持98家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企業引進落戶135人,累計落戶人才超過3400人;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類職稱評審通過239人,其中高級職稱132人,累計1萬余人。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小巨人”工程等政策疊加效應顯著,在2023年新認定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企業中,高新技術企業占比超過九成,科技小巨人(含培育)企業占比接近三成。
五、健全科技成果轉化職稱評聘政策
中共上海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滬委辦發〔2018〕16號)提出充分發揮人才評價“指揮棒”作用,最大限度激發、釋放人才創新創業創造活力,進一步打通以下六類人才的職稱通道:一是海外高層次留學人才回國5年內,可通過“直通車”比照國內同類人員直接申報高級職稱;二是取得重大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突破、解決重大工程技術難題、在經濟社會各項事業發展中作出重大貢獻的專業技術人才,可直接申報評審高級職稱;三是貢獻大、業績突出的專業技術人才,可通過職稱評審“綠色通道”突破學歷、任職資歷要求申報評審高一級職稱;四是支持和推動高峰人才核心團隊成長;五是拓展產業工人職業發展空間,符合條件的高技能人才,可參加工程系列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
1.完善科技成果轉化類工程系列職稱評聘辦法。
上海市設立工程系列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類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簡稱成果轉化高評委),負責本市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類高級工程師、正高級工程師評審工作。該高評委下設生物與醫藥、化工與材料、機械與自動化、電子與信息技術四個學科組,受理在上海市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或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相應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的在職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評審申報。
2024年分別對工程師、高級工程師和正高級工程師的職稱申報人員的能力做出修訂。其中,正高級工程師申報人員須取得高級工程師職稱并聘任高級工程師職稱以來具備以下能力:①具有全面系統的技術創新和科技成果轉化專業理論水平,形成了有代表性、示范性的模式和做法;②長期從事技術創新、高新技術成果轉化工作,成效顯著,并取得了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③在指導、培養科技成果轉化專業技術人才方面發揮突出作用,統籌帶領研發、轉化團隊開展項目實踐。與高級工程師相比,正高級工程師申報人員要求更高,體現在“有代表性、示范性的模式和做法”而非“取得重要成果”、經濟社會效益“顯著”而非“較高”、帶領人才團隊發揮“突出”而非“重要”作用。
2.完善科技成果轉化高級經濟師評審辦法。
2024年6月,上海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印發《關于開展2024年度上海市經濟系列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高級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規定,符合以下兩個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評審為高級經濟師:一是作為科技企業項目主要負責人,實施技術轉移項目3項及以上,累計到賬金額不低于3000萬元;二是作為成果轉化項目實施人,累計實現銷售額不低于3 000萬元。該辦法對于不能評審為高級工程師的,可以評審高級經濟師,拓寬了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類職稱評審范圍。
3.完善職稱評審政策,并向產業領域、服務領域延伸。
《上海市工程系列人工智能專業高級職稱認定試行辦法》(滬人社規〔2019〕27號)決定在本市試行開展工程系列人工智能專業高級職稱認定工作。
六、完善科技創新券政策
2022年12月30日,上海市科委和財政局印發的《上海市科技創新券管理辦法》(滬科規〔2022〕11號)規定,科技創新券是指利用市級財政科技資金,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團隊向服務機構購買專業服務的一種政策工具,采用電子券形式,由企業(團隊)申領和使用。其中,專業服務是指企業(團隊)在科技創新過程中所需要的戰略規劃、技術研發、技術轉移、檢驗檢測、人才培養、資源開放等服務。每家企業每年使用額度不超過30萬元,每個團隊不超過10萬元。企業(團隊)在創新券平臺選擇所需的專業服務并提交訂單;服務機構收到訂單后,在線填報服務合作意向書和服務金額;管理中心對專業服務及對應金額予以核定,并按該核定金額的50%給予創新券使用額度。
2023年,上海市科委共向1356家中小企業和創業團隊發放了總額4.07億元的創新券,惠及238家次的儀器類中小企業,這些企業利用創新券購買493次創新服務,研發總支出約1.28億元,實際兌現補貼超過4567萬元。
七、落實其他扶持政策
科技金融、政府采購等政策支持企業實施科技成果轉化。
1.落實好科技金融政策。
企業可根據自身在研發、成果轉化和產業化所處的階段,設計符合企業實際的融資方案,融通到科技創新所需要的資金。上海擁有小巨人貸、履約貸、微貸通等科技金融產品,鼓勵商業銀行為符合條件的高新技術企業主動授信。上海引導和促進國有資本、社會資本投早投小投硬科技,投資科技成果轉化。2023年有1013家科技企業獲得科技貸款總額近74.46億元。《上海科技金融生態年度觀察2023》顯示,2023年上海股權投資1234起,投資金額2472.27億元,同比分別下降18.4%和增長14.2%。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
上海實施創新產品政府首購、訂購和“三首”(裝備首臺套、材料首批次、軟件首版次)等非招標方式的應用示范等政策。
八、思考與建議
1.特點。
上海促進科技成果轉化需求側政策體系總體來說是比較完善的,在以下幾方面比較有特色:
一是比較好地落實國家有關稅收優惠政策,使企業得到實惠;
二是圍繞企業成長發展實際設計相關政策措施,支持或促進企業成長發展;
三是一些政策能夠長期堅持施行,高新技術成果轉化、科技小巨人工程、履約保證保險貸款等政策都是實行了10年以上的政策,特別是高新技術成果轉化政策已經實行了26年,保持政策的穩定性和持續性;
四是及時修訂完善政策,使相關政策得到迭代優化;
五是政策協同性較強,高新技術成果轉化、科技小巨人、科技金融、人才引進、職稱評聘等政策協同性都比較好。
2.主要問題。
上海科技成果轉化需求側政策還有亟待改進的地方,主要表現在:
一是政策扶持力度有待加大。科技金融、政府采購、人才引進、職稱評聘等,受益面仍不夠大,受益程度仍不夠高,對企業科技成果轉化能力的提升作用還很有限;
二是企業對科技成果的需求還不旺盛,產學研合作還不夠頻繁有力,企業的科技成果轉化主體地位有待強化,根本原因在于企業吸納高層次人才的能力較弱,企業科技成果轉化條件還有所欠缺,轉化動力和能力有待提高;
三是企業生態體系還不健全,承接高校院所、醫療機構等供給方高水平科技成果的能力不強,大中小企業之間融通有待加強。
3.建議。
針對上述問題,提出如下建議:
一是加大各相關政策的扶持力度,提高企業受益面和受益度;
二是進一步引導資金、技術、人才等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激發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增強科技創新能力,加快推動形成以企業為主導的產學研深度融合;
三是采取有力措施,支持高校院所、醫療機構等的高水平科研團隊通過兼職、離崗創業等方式自主創業,增強企業吸納高水平科技成果的能力,豐富企業創新生態體系。
本文來源于《科技中國》2025年第3期科技政策欄目。吳壽仁,上海市科學學研究所學術委員會主任、教授級高工。文章觀點不代表主辦機構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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