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企業:
根據《關于印發 <余杭區推動工信經濟高質量發展財政政策實施細則> 的通知》(余經信〔2022〕27號)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從即日起征集2025年余杭區第一批數字經濟產業項目。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條件
1.項目完成單位必須是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近三年沒有重大失信記錄;
2.項目完成單位財務狀況和運營情況良好;兩年內未發生重大質量、環保或安全事故,沒有違法行為或涉嫌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情況;
3.項目符合國家、地方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符合產業導向目錄;
4.企業申報各項財政資(補)助項目的支出須單獨設賬進行核算、管理;
5.此次補助支持總額以該項目本年度財政預算數為限,對單個企業的支持考慮該企業上年度對地方的綜合貢獻;
6.此次項目征集及補助最終解釋權歸杭州市余杭區經濟和信息化局(杭州市余杭區數字經濟局)及杭州市余杭區財政局所有。
二、項目類型及申報材料
(一)鼓勵企業資質升級
1.申報條件
(1)對通過國際相關權威資質認證或國家級機構資質認證的企業分別獎勵如下:1.對通過軟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3級、4級、5級認證的企業,分別獎勵15萬元、30萬元、60萬元;2.對通過數據管理能力成熟度評估模型標準(DCMM)二級、三級、四級評估認證的企業,分別獎勵15萬元、30萬元、60萬元;3.對通過信息安全服務資質三級、二級、一級認證的企業,分別獎勵5萬元、10萬元、15萬元;單個企業最高獎勵額不超過60萬元;
(2)項目實際發生日期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申報材料
(1)2025年余杭區鼓勵企業資質升級項目申報表(附件1);
(2)企業相關資質認證證書或文件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3)項目申報承諾書(附件4)。
(二)支持數字化示范推廣
1.申報條件
(1)對獲得國家、省、市級認定的5G、人工智能、大數據、云計算應用等數字化相關示范項目和軟件首版次項目,一次性分別給予150萬元、80萬元、50萬元獎勵,同一項目按所獲最高榮譽給予獎勵,僅獎勵一次;
(2)項目實際發生日期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申報材料
(1)2025年余杭區支持數字化示范推廣項目申報表(附件2);
(2)獲得國家、省、市級認定示范項目紅頭文件等證明材料;
(3)項目申報承諾書(附件4)。
(三)鼓勵數字經濟企業積極開拓市場
1.申報條件
(1)對取得縣處級以上政府(余杭區外)智慧應用項目的。按合同金額的5%給予獎勵,單個項目最高獎勵50萬元;對企業自主研發并納入《浙江省首版次軟件產品應用推廣指導目錄》的軟件、芯片、材料、設備、解決方案等,在我區規模化應用達到500萬元及以上且應用項目獲評市級以上示范項目的,給予應用方實際投入20%的補貼。應用軟件、芯片、材料、設備、解決方案獲省級和國家級認定獎勵的,在上述基礎上再追加5個百分點和10個百分點(獎勵就高不重復),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單家企業年度總額不超過600萬元。
(2)項目實際發生日期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以發票時間為準)。
2.申報材料
(1)2025年余杭區鼓勵數字經濟企業積極開拓市場項目申報表(附件3);
(2)項目申報承諾書(附件4);
(3)申報政府智慧應用項目:項目合同書、發票及收款憑證等復印件并加蓋公章;申報企業自主研發且達規模化應用項目:項目合同書、發票及收款憑證和獲得國家、省、市級認定示范項目紅頭文件及納入《浙江省首版次軟件產品應用推廣指導目錄》證明文件等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三、申報程序及時間
請申報單位按要求提供材料,經所在平臺、鎮街審核蓋章后,將申報材料蓋章電子版通過“余省心”企業人才服務平臺(https://www.ysx.com.cn)系統報送,逐項填報上傳資料。所有申報項目紙質版材料請申報企業留存備查。
申報通道自發文之日起開放,于2025年5月15日23點59分59秒準時關閉,逾期將無法申報。
申報企業應確保申報材料真實、合法、有效并且完整。如經我單位核實以及相關部門確認,企業申報材料不符合上述規定的,我單位有權不予兌現政策獎勵或者減少兌現政策獎勵,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企業自行承擔,并且我單位有權追究企業相關法律責任。
聯系方式
聯系人:
余杭區經信局數字經濟科
王 濤 0571-88691651
劉耀升 0571-88729867
附件
1.2025年余杭區鼓勵企業資質升級項目申報表
2.2025年余杭區支持數字化示范推廣項目申報表
3.2025年余杭區鼓勵數字經濟企業積極開拓市場項目申報表
4.項目申報承諾書
內容支持:數字經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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