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8日,山西運城中院一聲槌響,為震驚全國的臨猗男孩張某某(化名)被虐致死案畫上階段性句號:生母謝某、繼父王某因故意傷害罪、虐待罪被判死刑。但法庭內外,無人歡呼——這場持續數年的虐童慘劇,不僅揭開“以愛之名”的暴力面具,更將“生而不養”的罪惡推至極端。
“他哭著喊媽媽,但媽媽遞來的是棍子”
2021年冬至,11歲的張某某被宣布“失蹤”。生母謝某在網絡哭訴尋子,引發全網同情。然而48小時后,警方在繼父老家地窖中發現孩子遺體:全身87處新舊傷痕,顱骨塌陷,十指骨折。法醫報告顯示,致命傷來自持續數小時的棍棒擊打,而胃部僅存少量樹皮——“饑餓與疼痛,是他最后的朋友”。
法庭證據鏈揭露更殘酷真相:自謝某與王某再婚后,男孩長期被關地下室,每日僅靠殘羹存活。毆打成為“教育日常”,煙頭燙傷、鐵鏈鎖脖等細節令旁聽席數次失控。班主任曾因孩子身上淤青報警,卻被夫妻倆以“孩子淘氣”搪塞。“他們甚至在審訊中互相推諉,說對方才是‘下手更狠的人’。”辦案檢察官痛陳。
死刑判決能否終結“暴力循環”?
“這不是一時沖動,而是有計劃的精神馴化。”中國政法大學兒童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李輝指出,謝某王某通過切斷孩子社交、系統性肉體摧殘,試圖制造“絕對服從”,“這種‘家庭集中營’模式在近年虐童案中愈發常見”。
盡管死刑判決獲得超80%網民支持,但兒童保護組織“小希望”發起人陳嵐擔憂:“我們懲罰了惡魔,但如何阻止更多孩子成為‘沉默的羔羊’?”——據統計,2023年全國曝光的虐童案中,**生母或繼父母施暴占比高達67%**,而報警者中鄰居、教師僅占12%。
悲劇之后:我們為何總在血跡中覺醒?
案件宣判同日,臨猗縣街頭出現數百支白色蠟燭。有市民將玩具熊放在法院門口,卡片上寫著:“寶貝,愿天堂沒有‘媽媽’。”而更深的反思正在發酵:現行法律中,虐待罪最高刑期僅7年,除非致死致殘才能升級量刑。上海律協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主任計時俊呼吁:“必須設立‘強制舉報制度’,讓每個公民都成為兒童的最后防線。”
此刻,張某某的骨灰仍寄存于殯儀館。生父張某國在庭審最后10分鐘暈厥送醫,他至今無法原諒自己:“如果我當年拼死爭撫養權……” 這句未盡的懺悔,或許才是此案最刺耳的警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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