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元制藥公司于4月28日宣布,歐盟委員會(EC)已授予靜脈輸注用濃縮液Lynozyfic(linvoseltamab)有條件上市許可,用于治療復發和難治性多發性骨髓瘤成年患者。該適應癥專門針對那些已經接受過至少三種既往療法(包括蛋白酶體抑制劑、免疫調節劑和抗CD38單克隆抗體)且在最后一種療法中病情出現進展的患者。有條件批準意味著需要等待有關該藥物的進一步療效證據。
多發性骨髓瘤的特征是癌性漿細胞(多發性骨髓瘤細胞)增殖,排擠骨髓中的健康血細胞,滲入其他組織并造成可能危及生命的器官損傷。盡管治療方法不斷進步,但仍無法治愈。盡管目前的治療方法能夠減緩癌癥的進展,但大多數患者最終都會經歷癌癥進展并需要額外的治療。
Lynozyfic是一種基于重組人免疫球蛋白(Ig)G4的雙特異性抗體,旨在橋接多發性骨髓瘤細胞上的B細胞成熟抗原(BCMA)與表達CD3的T細胞,以促進T細胞活化和癌細胞殺死。
再生元公司指出,這是首個獲批的如果在完成至少24周的治療后達到非常好的部分緩解或更好的效果,則可以根據適應的緩解方案每4周給藥一次的BCMAxCD3療法,可為面臨復發和緩解周期的患者提供一種方便劑量和給藥的新選擇。目前,該藥也正在美國接受FDA的審查,最終審查日期為2025年7月10日。
批準基于一項開放標簽、多中心、多隊列1/2期研究(LINKER-MM 1研究),評估了Lynozyfic對既往接受過至少3種療法的復發或難治性多發性骨髓瘤患者的療效。
該研究的1期和2期部分中的所有患者均通過靜脈輸注在第1周接受5毫克和第2周接受25毫克的單次遞增治療劑量。在遞增劑量后,患者在研究的1期部分每周接受200毫克Lynozyfic,持續14周,在2期部分每周接受12周。此后,患者每隔一周接受200毫克治療。至少24周后,達到VGPR或更高水平的2期患者每4周接受200毫克Lynozyfic治療。對患者進行治療直至病情進展或出現不可接受的毒性。
研究中的患者可以接受托珠單抗和皮質類固醇治療細胞因子釋放綜合征。
療效人群包括接受推薦劑量的Lynozyfic的12名1期部分患者和105名2期部分患者。
療效評估基于盲法獨立審查委員會(IRC)確定的客觀緩解率(ORR),并使用國際骨髓瘤工作組(IMWG)標準進行估量。次要終點包括緩解持續時間(DOR)和微小殘留病變(MRD)陰性率。
該試驗結果表明,接受過大量治療的患者具有深度和持久的緩解。患者的客觀緩解率為71%,其中50%的患者達到完全緩解(CR)或更好。達到完全緩解或嚴格完全緩解的患者的微小殘留疾病陰性率為41%(58名患者中的24名;95%置信區間[CI]:29至55)。中位緩解持續時間為29個月(95%CI:19至無法估計)。首次獲得緩解的中位時間為0.95(范圍:0.5-6)個月。
對有緩解者從初始劑量開始的中位隨訪期為16(范圍:2.5-38)個月。在研究的2期部分,97%接受至少12個月治療的緩解者已轉為每4周給藥一次。完全緩解或更好的中位時間為8(范圍:2-14)個月。
試驗中報告的最常見的不良反應是肌肉骨骼疼痛、細胞因子釋放綜合征、中性粒細胞減少癥、咳嗽、腹瀉、貧血、疲勞、肺炎和上呼吸道感染。
參考來源:‘Lynozyfic? (linvoseltamab) Approved in the European Union for the Treatment of Relapsed/Refractory Multiple Myeloma’,新聞稿。Regeneron Pharmaceuticals, Inc.;美國東部時間2025年4月28日上午7:01發布。
注:本文旨在介紹醫藥健康研究,不作任何用藥依據,具體用藥指導,請咨詢主治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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