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亳州披露行政處罰信息,因未經批準擅自占用國有、集體土地建廠房,安徽利辛縣舊城鎮人民政府被罰款474990元,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為利自然資規監罰﹝2025﹞4號。
公開處罰信息顯示,經查,2024年8月,利辛縣舊城鎮人民政府未經批準占用利辛縣舊城學區兩橋小學的國有土地和舊城鎮王集村老村室的集體土地建廠房。該地塊位于舊城鎮王集村原王集小學,北至310省道;東至道路;南至耕地;西至巷道,占用利辛縣舊城學區兩橋小學的國有劃撥土地面積2511.89平方米,舊城鎮王集村老村室內的集體土地2238.01平方米,總占地面積4749.9平方米。
地塊東側建有一棟廠房共計3層,占地面積1136.83平方米,建筑面積3410.49平方米;地塊西側建有一棟廠房共計3層,占地面積909.49平方米,建筑面積2727.69平方米,其余地面全部硬化,該宗土地現狀為建設用地,符合舊城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調整完善。
2024年8月,利辛縣舊城鎮人民政府未經批準占用利辛縣舊城學區兩橋小學的國有土地和舊城鎮王集村老村室的集體土地建廠房的行為違反了2019年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條第三款、第五十三條、第六十條的規定,屬非法占地行為。
依據2019年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條和2021年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七條的規定,利辛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決定對該單位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1、責令利辛縣舊城鎮人民政府退還非法占用的2511.89平方米國有土地給利辛縣舊城學區兩橋小學、退還非法占用的2238.01平方米集體土地給舊城鎮王集村;
2、沒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二棟3層廠房(建筑面積6138.18平方米)和其他設施;
3、處以對非法占用的4749.9平方米建設用地每平方米100元罰款,計罰款474990元人民幣。
來源:信用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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