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5月1日起
茂名全面進入休漁期
一直持續到8月16日
全文通告如下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實施國家海洋伏季休漁制度,以保護和恢復漁業資源,促進漁業水域生態文明建設,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農業農村部、省農業農村廳有關文件精神,現就我市2025年海洋伏季休漁相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休漁海域
廣東省管轄的北緯12度至“閩粵海域交界線”的南海海域(含北部灣)。
二、休漁時間
2025年5月1日12時至2025年8月16日12時
三、休漁作業類型
(一)除釣具外的所有作業類型,以及為捕撈漁船配套服務的捕撈輔助船。
(二)釣具漁船主動向屬地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及所屬海洋綜合執法機構報備實行休漁的,也納入休漁管理。
(三)所有納入鄉鎮管理的涉漁船舶。
四、相關要求
各應休漁船要遵守海洋伏季休漁規定,切實做到“船進港、人上岸、網入庫”的管控要求,準時回港休漁。休漁期間應做好“防風、防火、防洪、防盜”工作,確保漁船安全渡休。
如有違反海洋伏季休漁規定的,由相關部門依法依規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歡迎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對我市海洋伏季休漁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舉報電話:0668-2876608(漁業管理部門),110(公安部門),95110(海警部門)。
特此通告。
茂名市農業農村局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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