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屬各學校:
根據《福建省實施〈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辦法》《漳州市教育局關于印發2024年度“雙隨機、一公開”抽查計劃的通知》(漳教法〔2024〕62號)精神,2024年11月下旬,市教育局以“雙隨機”的方式,組織開展2024年下半年市屬學校教育教學用語用字的管理和監督事項抽查。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檢查對象和方式
本次督導檢查采取隨機抽查方式確定了漳州一中(西湖校區)、龍溪師范學校附屬小學、漳州市實驗幼兒園等三所學校為檢查對象。檢查主要通過查閱臺賬、現場察看、聽取學校自查情況匯報等方式進行。
二、檢查情況
本次被抽檢學校都能夠重視教育教學用語用字的規范化管理,學校語言文字規范化工作機構比較健全。校園內師生都能以標準的普通話作為第一語言,專任教師普通話水平均達到規定等級。龍溪師范學校附屬小學把語言文字規范化工作納入到學校的工作計劃和常規管理中。學校注重實踐,強化訓練,努力促使說普通話、寫規范字的要求成為全校師生的自覺行動。聯合少先隊開展“校園文化節”“啄木鳥在行動”等多樣活動,充分發揮少先隊員的主動性和積極性,讓少先隊員參與到學校教育教學用字用語的規范自查工作中,推動學生的用語用字規范。漳州市實驗幼兒園在語言文字工作中重視對教師培訓、園所文化、班級布置等。在環境創設上,將“請說普通話、請寫規范字”等宣傳標語展示于醒目位置。不定期對園里公共場所及各班的語言文字工作環境等進行用字規范巡視檢查,在內外行文、宣傳資料上做到用字恰當準確規范,以發揮環境對教師、幼兒、家長的潛移默化作用。
存在問題:漳州一中(西湖校區)學校語言文字工作組織管理有待加強,在提供的書面材料中出現標點符號使用錯誤、行文格式和印刷排版不規范、層級序號混亂等現象,學校未見醒目的教育教學規范用語用字方面的宣傳標語,國家語言文字規范化宣傳力度不夠。
三、工作建議
各學校要進一步以推廣普及和規范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為重點,加強學校語言文字工作機構建設,推進語言文字規范化、標準化、信息化建設。學校要全面加強教育教學用語用字的規范化管理,定期開展自查自糾,確保用語用字的規范性。
請各學校認真對照此次抽查工作存在的問題,舉一反三,開展自查自糾,不斷加大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進一步推動學校教育教學用語用字的規范化、標準化。
漳州市教育局辦公室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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