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我是胖胖。
其實吧,高空拋物并不是一個新問題,這幾年呢,相關新聞層出不窮,從飲料瓶到煙頭,種種新聞。“萬物皆可拋”的現實讓人不寒而栗。
而這背后往往是“情緒失控”、“吵架”、“孩子調皮”、“老人糊涂”這些看起來解釋得可以被理解的理由。
但是,理解歸理解,代價卻往往是旁觀者的命運。你走在路上,頭頂一聲響,命運就可能被一只鍋碗瓢盆重寫。
這幾天呢,據《羊城晚報》報道:
廣東佛山一小區驚現“天降洗衣機”事件,引發網友熱議。事情發生在清晨5點到6點之間,小區內一臺洗衣機突然從高空墜落,重重地砸在地面上,現場“嘭”的巨響把街坊嚇了一跳,所幸無人受傷。
據業主陸先生轉述,是鄰里之間聽見巨大響聲后發現洗衣機已經摔得粉碎,現場還散落著一只孤零零的襪子。
事件初步調查顯示,涉事者為一對年輕男女,疑因感情糾紛而將洗衣機從樓上扔下,事發后警方已將相關人員和物品帶走處理。小區物業回應稱,具體原因還在調查中,目前確認系“年輕人的感情糾紛”。
那無論因為什么原因,哪怕對方出軌、家暴、債務纏身,任何人把家電從高空扔下,都是潛在的殺人行為。
這不是情緒發泄,這是在刑事犯罪。
根據《刑法》相關條款,高空拋物情節嚴重者可定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屬公訴案件。
但這事在胖胖看來吧,情緒永遠不能成為凌駕于法律之上的理由,今天情緒崩潰可以扔洗衣機,明天我是不是也可以因為加班生氣在地鐵口推人?一個環境如果默認“情緒失控是可以原諒的”,那它就離混亂不遠了。
像我們經常看到,很多本該承擔責任的人,在情緒面前都可以被洗白:
老人亂丟垃圾,是“年紀大了不懂”;
小孩高空扔瓶子,是“沒家長看著”;
情侶怒扔家電,是“愛得太激烈”……
但真正受影響的是誰?
是你,是我,是走在樓下的人,是本來和這事八竿子打不著的路人。
所以高空拋物是公事,不是私事。
它一旦傷人,是刑事案件,不是小情侶的吵吵鬧鬧。
像把這種行為歸類為“情感問題”,其實是在淡化它的危險性。
試問,如果這不是洗衣機而是煤氣罐?如果樓下正好有晨練的老人呢?我們還會把它當作“年輕人的一時沖動”嗎?
這背后的邏輯,其實是對私人情緒的無限寬容,對公共責任的無限退讓。
對吧?公共空間意味著你不是一個人。
你可以哭、可以吼、可以分手,但你不能砸東西、不能扔重物、不能把風險甩給無辜者。
這是城市生活的基本底線,是我們共同簽署的“社會契約”。
當然,這句所謂的“所幸無人受傷”。
這句話在報道里很常見,但有沒有想過,它其實是一句危險的“回應”。
它讓我們忽略了一件事:公共安全,是靠規則保障的,不是靠運氣保佑的。
今天洗衣機沒砸到人,明天可能就不是這么幸運。不能因為結果幸運,就對行為輕描淡寫。
這類事情最后也不能不了了之,如果不把“潛在殺人行為”當回事,那某一天,它就會真的成為殺人事件。
雖說我們都活在一個壓力山大的時代,感情、工作、家庭、房租、生活,每一項都可能讓人崩潰。
但再崩潰,你也不能拿別人的命運出氣。
公共安全不是靠事后賠償維持的,而是靠事前教育、設備、規章、處罰等等規則筑牢的。
如果一個人知道自己扔下一臺洗衣機,輕則拘留幾天、重則賠點錢,那這種事一定還會繼續發生。
“人沒事”從來不是萬幸,而是僥幸。問題不是今天沒出事,而是這種事怎么還能發生。對吧?
你崩潰可以,但你不能讓別人陪你一起倒霉;
你受傷可以,但你不能拿一臺洗衣機去撞別人家的命運。
城市不是你情緒的垃圾桶,樓下也不是你發泄的靶場。
說到底,這事不是感情問題,還是底線問題。
不是愛得多深,而是你對公共規則到底有多無知、對別人的命到底有多不在乎。
一個環境如果容忍情緒可以代替法律,那我們每個人都在等下一臺從天而降的洗衣機,輪到誰,全靠命。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