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億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ST億通,代碼:300211)發布《2024年度業績預告修正公告》。
曾代理投資者告贏100余家上市公司并獲賠的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厲健律師(證號:13301200210145176)表示,根據業績預告修正公告,*ST億通涉嫌證券虛假陳述,受損投資者可依法索賠。
最新公告顯示,公司預計2024年預計營業收入為10,000 萬元–10,300萬元,而此前1月23日披露的業績預告預計營業收入為11,000萬元至12,500萬元。在公司披露2024年度業績預告時,年度審計工作尚未全面開展。隨著公司年審工作的推進,公司與年審會計師事務所簽字會計師深入溝通后,結合公司業務實際情況,對部分銷售收入確認進行再次分析;基于謹慎性原則,部分收入2024年度不予確認,預計2024年度經審計的營業收入相比原業績預告減少1,000萬元—2,200萬元,經審計的利潤總額、凈利潤、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三者孰低為負值,且扣除后的營業收入低于1億元。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第10.3.1條第(一)項規定,上市公司出現“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利潤總額、凈利潤、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三者孰低為負值,且扣除后的營業收入低于1億元。”的情形,其股票交易將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在披露2024年年度報告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深圳證券交易所實施退市風險警示(股票簡稱前冠以“*ST”字樣)。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虛假陳述司法解釋,上市公司等因證券虛假陳述行為導致投資者權益受損,投資者可以依法起訴索賠,索賠范圍包括投資差額損失、傭金和印花稅損失。
厲健律師表示,根據司法解釋,暫定:在2025年1月24日到2025年4月27日期間買入*ST億通股票,并在2025年4月27日收盤時持有該股票的受損股民,可依法索賠。索賠條件最終以法院認定為準。
投資者索賠需提供證券開戶信息查詢單、股票對賬單(2025年1月1日至今)、聯系方式等。
(厲健律師,系中國法學會證券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證券業協會證券糾紛調解員,2009年榮獲“浙江省優秀青年律師”稱號。2003年至今,厲健律師代理投資者告贏100余家上市公司并獲賠,成效顯著。其中,投資者訴杭蕭鋼構虛假陳述案入選2012年度“全國法院十大調解案例”,投資者訴祥源文化、趙薇等虛假陳述案入選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投資者訴輝豐股份虛假陳述案系江蘇省首例證券糾紛普通代表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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