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困難找工會!”這絕不僅僅是一句口號——職工馮某康、李某洲、陳某等3名職工對這句話有了很深體會。前不久,在成都市總工會、成都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共同努力下,為他們追回了被拖欠的工資和經濟補償金共213431元。
雙方簽下協議,握手言和。受訪者供圖
4月27日,馮某康談起此次維權,仍十分感慨。3年前,他和李某洲、陳某三人到某設計研究院在成都的項目工作,第三方勞務外包公司某人力資源公司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工資由人力資源公司發放。自2022年起,用工單位一直拖欠其工資,截至2024年2月,累計拖欠工資20余萬元。“我們向上述兩家單位索要工資,卻一直無果。”馮某康說。
正當三人無計可施時,有人告訴他們遇到困難可以找工會。于是,2024年4月,他們向成都市總工會尋求幫助。該市總工會當即指派四川時代經緯律師事務所卯靜、唐劍峰兩位律師全程幫忙維權。
接到案件后,兩位律師及時與馮某康等人進行當面溝通、詳細了解案情及整理相關證據。他們分析認為,當初面試招聘、用工管理、工作安排等均由某設計研究院實際進行,入職后,其工資轉由某人力資源公司發放。此勞資糾紛引發原因是因用工單位拖欠工資,而職工被迫離職。兩位律師依法將某設計研究院和某人力資源公司一起列為被申請人,向成都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了仲裁立案,要求兩公司支付三人拖欠的工資和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共計30余萬元。
此外,兩位律師聯系上兩家公司進行溝通,釋明拖欠工資、被迫離職經濟補償金及混同用工的相關勞動法律規定。該研究院相關負責人答復說,因成都地區業務縮減虧損導致職工工資拖欠。兩位律師當場明確指出,經營虧損不是拖欠職工工資的理由。
在多次協商后,3名職工考慮到公司系因經營困難虧損導致的拖欠工資,他們同意放棄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只要求公司付清欠薪。最終核算,三人達成調解協議:由第三方勞務外包公司某人力資源公司分別支付馮某康工資53431元、李某洲80000元、陳某80000元。目前,某人力資源公司已按協議支付全部款項。
“本案中,用工單位經營困難資金不足,如果除支付拖欠工資外還要承擔經濟補償金,可能成為壓死企業的最后一根稻草。一味通過訴訟勝了官司,也可能一時拿不到錢。3名職工決定通過調解結案,不但減少了訴累,也節約了維權成本。”卯靜說,實際用工單位為規避用工風險采用第三方勞務外包公司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引發糾紛,在此情況下,勞動者應當收集用工單位與外包公司交叉混同用工的相關證據,提起仲裁或訴訟時,將兩家公司一起列為被申請人或被告主張混同用工的連帶法律責任。
(四川工人日報記者 向曉文)
來源:中工網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