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起至12月底
九江公安交警在全市范圍內
開展摩托車、電動車專項整治行動
針對駕乘人員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
車輛非法加裝遮陽(雨)篷
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
進行專項整治
并通過媒體進行曝光
根據全市各大隊的整治情況
現對部分摩托車、電動車
交通違法典型案例
進 行第四批次曝光
01
2025年5月6日9時42分許,當事人曹某(女,36歲)駕駛贛GE3772輕便二輪摩托車,在彭澤縣雙峰大道路段,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執勤交警在現場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并依法進行了處罰。
02
2025年5月7日9時43分許,當事人劉某(女,39 歲)駕駛贛GK09012電動自行車,在武寧縣建昌路路段,逆向行駛。執勤交警在現場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并依法進行了處罰。
03
2025年5月7日9時57分許,當事人陳某安(男,55歲)駕駛贛G25475輕便二輪摩托車,在武寧縣古艾路路段,非法加裝遮陽(雨)篷。執勤交警在現場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并依法進行了處罰,責令其將非法加裝的遮陽(雨)篷現場進行拆除。
04
2025年5月7日10時12分許,當事人李某(男,36歲)駕駛贛G3N880輕便二輪摩托車,在柴桑區悠然路喜事匯路段,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執勤交警在現場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并依法進行了處罰。
05
2025年5月7日10時30分許,當事人徐某霞(女,39歲)駕駛贛G1N185輕便二輪摩托車,在濂溪區十里大道華東市場路段,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執勤交警在現場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并依法進行了處罰。
06
2025年5月7日10時33分許,當事人李某芳(女,36歲)駕駛贛GA17110電動自行車,在經開區九瑞大道農業銀行路段,闖紅燈、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執勤交警在現場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并依法進行了處罰。
07
2025年5月7日10時50分許,當事人賀某甜(女,27歲)駕駛贛GA22729電動自行車,在潯陽區潯陽路與環城路交叉口,非法加裝遮陽(雨)篷。執勤交警在現場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并依法進行了處罰,責令其將非法加裝的遮陽(雨)篷現場進行拆除。
08
2025年5月7日10時57分許,當事人雷某(男,44歲)駕駛贛GR3890普通二輪摩托車,在瑞昌市楊林路路段,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執勤交警在現場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并依法進行了處罰。
09
2025年5月7日11時03分許,當事人李某(女,43歲)駕駛無牌普通二輪摩托車,在共青城市共安大道路段,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執勤交警在現場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并依法進行了處罰。
10
2025年5月7日11時09分許,當事人張某(男,40歲)駕駛贛GF6081輕便二輪摩托車,在湖口縣G351國道路段,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執勤交警在現場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并依法進行了處罰。
11
2025年5月7日11時16分許,當事人殷某喜(男,59歲)駕駛贛GAP1747電動自行車,在潯陽區潯陽東路路段,非法加裝遮陽(雨)篷。執勤交警在現場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并依法進行了處罰,責令其將非法加裝的遮陽(雨)篷現場進行拆除。
12
2025年5月7日11時24分許,當事人付某芳(女,55歲)駕駛贛G27G66輕便二輪摩托車,在105國道與德安縣新二中后門交叉路口,逆向行駛。執勤交警在現場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并依法進行了處罰。
上述被曝光的車輛和人員
僅為專項整治部分內容
九江公安交管部門
針對摩托車、電動車交通違法行為
將持續進行查處與曝光
請廣大市民
自覺遵守法律法規
共創文明交通環境
素材來源:全市各大隊
編輯/黎袁、王柯
審核/石甜
核發/施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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