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在判決賠償金額時,主要考慮了H公司商標的知名度較高,漢某陶瓷廠、漢某公司為侵權源頭,侵權商品銷量巨大,侵權獲利較高,侵權行為嚴重等情節,支持了H公司訴請的絕大部分的賠償金額,充分彰顯了人民法院對惡意侵犯知識產權行為予以嚴懲的司法態度。
來源 |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
作者 | 林艷 深圳前海合作區人民法院
明明縮寫和中文名都對得上
這下應該是買到知名品牌了吧?
誒別急
這有可能是“搭便車”的起名方式
一起來看看這個案例!
案情簡介
H公司是一家境外公司,主營設計、制造和銷售衛浴產品,在衛浴行業具有較高知名度,H公司擁有“HG”商標專用權。漢某陶瓷廠、漢某公司在其生產的衛浴產品上使用了與H公司注冊商標近似的“Hg”商標,且注冊與H公司的中文名稱相近似的“漢某”字號。漢某陶瓷廠、漢某公司均有銷售涉案衛浴產品。漢某公司的網絡店鋪由意某公司經營,意某公司在網店中銷售帶有”Hg"標識的衛浴產品。
H公司認為,漢某陶瓷廠、漢某公司、意某公司制造并銷售帶有與H公司注冊商標“HG”近似的“Hg"商標的衛浴產品,侵害了H公司的注冊商標專用權,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遂訴至法院,請求判令漢某陶瓷廠、漢某公司、意某公司立即停止侵害其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并在企業名稱中立即停止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近的“漢某”字號,共同賠償H公司經濟損失以及H公司為本案支出的合理開支人民幣100萬元。
法院審理
本案為涉外知識產權糾紛,爭議焦點如下:
一、被訴侵權行為是否構成對H公司注冊商標權的侵害?被訴侵權商品使用的“Hg”商標與H公司“HG”商標構成近似,容易導致混淆。被訴侵權淋浴器與H公司兩個注冊商標的核定使用商品淋浴器屬于同種商品。被訴侵權坐便器與H公司兩個注冊商標的核定使用商品屬于類似商品。因此,被訴侵權淋浴器、坐便器屬于侵犯H公司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
被訴侵權商品標識的生產商為漢某陶瓷廠,注冊人為漢某公司,可以認定漢某陶瓷廠和漢某公司共同生產了被訴侵權商品。同時,漢某陶瓷廠、漢某公司和意某公司還銷售了被訴侵權商品。上述生產、銷售行為均構成對H公司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侵害。
二、被訴侵權行為是否構成不正當競爭?H公司“HG”商標于2000年注冊,經過多年的宣傳和使用,H公司該注冊商標取得了較高的市場知名度,已具有一定影響。H公司使用“HG”注冊商標在先,漢某陶瓷廠、漢某公司作為成立在后的且與H公司同樣經營衛浴產品的經營者,其應當知道H公司的在先注冊商標,應當遵守誠實信用原則及商業道德,對他人的在先注冊商標予以合理避讓,但其卻擅自注冊與“HG”商標相近似的“漢某”字號并在經營活動中實際使用,其亦未能證明其使用“漢某”字號具有合理依據。
漢某陶瓷廠、漢某公司主觀上具有攀附他人商譽的故意,客觀上容易使他人誤認為其與H公司存在某種特定關系,其注冊并使用“漢某”字號的行為應當認定為不正當競爭行為。而意某公司銷售帶有被訴侵權標識的商品,引人誤認,亦構成不正當競爭。
三、三被告應承擔的侵權責任如何劃定?根據前述分析,三被告的行為構成對H公司“HG”注冊商標的侵害以及仿冒混淆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應當承擔停止侵權、賠償損失的侵權責任。三被告應當立即停止使用被訴侵權標識、停止銷售被訴侵權商品以及停止使用“漢某”字號的行為。
綜上,法院判決漢某陶瓷廠、漢某公司賠償H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人民幣80萬元,意某公司作為其中部分侵權商品的共同銷售方,對其中的人民幣5萬元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同時,意某公司對其銷售行為應另行賠償H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人民幣10萬元。
法院說法
本案在判決賠償金額時,主要考慮了H公司商標的知名度較高,漢某陶瓷廠、漢某公司為侵權源頭,侵權商品銷量巨大,侵權獲利較高,侵權行為嚴重等情節,支持了H公司訴請的絕大部分的賠償金額,充分彰顯了人民法院對惡意侵犯知識產權行為予以嚴懲的司法態度。
法院提醒,誠信經營是企業的立身之本。本案被告仿冒知名品牌的商標、字號的行為屬于典型的“傍名牌”“搭便車”的行為,侵犯了他人的知識產權,受到了法律的嚴懲。只有誠信經營,立足于原創品牌,提升自主品牌質量,才是企業的長遠發展之計,才能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五十七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
(一)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二)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三)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四)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
(五)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并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六)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
(七)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第五十八條將他人注冊商標、未注冊的馳名商標作為企業名稱中的字號使用,誤導公眾,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
第十七條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給他人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受到不正當競爭行為損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因不正當競爭行為受到損害的經營者的賠償數額,按照其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經營者惡意實施侵犯商業秘密行為,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確定賠償數額。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經營者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經營者違反本法第六條、第九條規定,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權利人五百萬元以下的賠償。
(本文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知產力立場)
封面來源 | AI生成 編輯 | 布魯斯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