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太原萬柏林警方官方公眾號發布通報,美發店偷取上千元剪刀的趙某已被東社派出所民警抓獲,并行政拘留。
4月底,東社派出所接到轄區一家美發店老板的報案稱,自己一把價值1000元的專業剪刀被盜。民警調取店內公共視頻發現,是一名到店內燙頭的女子,趁理發師不備,偷偷將剪刀揣進了口袋。女子走后不久,理發師要用這把剪刀,這才發現被盜。民警將40歲的女子趙某抓獲。
△店內監控,女子偷取剪刀過程
△店內監控,女子將剪刀放入包內帶走
審訊中,趙某交代,案發當天她看到美發師比較忙,沒有注意到自己,便順手牽羊偷走剪刀。趙某本想將剪刀拿回家自己用,但因做賊心虛,在路上將剪刀丟失。最終,趙某賠償了美發店的損失,并因盜竊受到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對此網友質疑,千元剪刀真實性,以及處罰是否過于嚴重?對此瀟湘晨報記者聯系知名律師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做出法律解讀。
付建表示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該女子偷拿理發師的剪刀,侵犯了他人的財產權,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應當受到行政處罰。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勿因一時貪念而觸碰法律紅線。
來源:瀟湘晨報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