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安部、國家數據局發布關于全面推行以專項信用報告替代有無違法違規記錄證明的通知,各省(區、市)專項信用報告應至少涵蓋行政處罰(含簡易程序作出的行政處罰)、行政強制、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和刑事裁判(犯罪記錄)等信息。《通知》要求各地區于2025年9月底前全面開展“信用代證”工作。
政策印發情況
今年以來,江西省、廣西壯族自治區、內蒙古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等省級地區先后印發專項方案推行“信用代證”工作。
從全國層面來看,截至目前,發布以信用報告代替無違法違規證明相關政策的省份達20個,其中上海市、廣東省、天津市等三地均已印發兩部專項文件。
此外,部分省級地區,如江蘇省雖尚未印發省級“信用代證”實施方案,但其下屬多個城市(南京、蘇州、徐州、鹽城等)已印發市級實施方案,實質性推動“信用代證”工作。
▲省級地區“信用代證”已印發政策統計
▲省級地區已印發“信用代證”政策區域分布情況
擴大應用范圍
《通知》提出,省級信用牽頭部門要與相關部門加強協同聯動,按照“應替盡替”原則,將涉及出具有無違法違規記錄證明的領域全部納入替代范圍。
從各地發布的文件以及工作動態來看,多地根據實際工作需要,覆蓋領域處于不斷拓展之中,其中山東省覆蓋領域達52個。其余省份中,覆蓋領域達到或超過40個的省份已有12個(包括處于征求意見狀態的省份),分別為北京市、山東省、黑龍江省、陜西省、河南省、重慶市、上海市、吉林省、安徽省、天津市、浙江省、海南省、內蒙古自治區。
獲取渠道
《通知》明確,要暢通專項信用報告查詢渠道。統計目前所有報告獲取渠道,經營主體可通過線上或者線下兩種方式獲取專項信用報告,獲取信用報告均不限次數,不收取任何費用,實現免費辦理。
(一)線上辦
各地經營主體可通過“信用中國”省級網站、政務服務網等網站平臺獲取信用報告,實現“線上辦”;
除上述網站外,北京市、浙江省、河南省等地還提供如“京通”“浙里辦”“豫事辦”等APP或小程序渠道獲取報告。
(二)線下辦
多個地區實現了在窗口端、自助端提供信用報告辦理服務,經營主體可通過政務服務窗口、一體化智能自助終端多種渠道查詢、下載、打印專項信用報告。
拓展應用場景
《通知》提出,省級信用牽頭部門要積極擴大專項信用報告應用范圍,依法依規拓展應用場景,在行政審批、招標投標、企業融資、申請優惠政策等事項中推廣“信用代證”。
當前,各省份對信用報告的應用場景大致可以分為金融(上市、融資)、商務(招投標、政府采購)、行政(政策申請、評優評先)及其他等4大領域。
信用報告用途主要包括:
(一)行政服務應用。主要在優惠政策享受、資金支持、評優評先、資格審查等方面作為參考。
(二)商務應用。主要在招標投標、產權交易、政府采購、公共資源交易等方面作為參考。
(三)金融市場應用。主要在企業上市、融資、并購重組、債券發行等方面作為參考。
(四)其他依法依規可以適用專項信用報告替代有無違法違規證明的事項。
跨省互認機制
《通知》第四部分提出“建立專項信用報告跨省互認機制”。今年1月,重慶市和成都市就已簽署全國首個“信用代證”區域互認協議;河南南陽與新疆哈密聯合印發《實施南陽市與哈密市專項信用報告互認工作的通知》,使兩地企業在政府服務、招標投標、行政審批、市場準入等37個領域實現信用報告互認。
專項信用報告跨省互認實現了信用信息跨區域共享應用,讓兩地企業享受同等信用激勵措施,有效提升了工作效率,使要素資源得到了高效配置,為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賦予了信用價值。
“信用代證”工作已成為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舉措,通過減少企業辦事成本、提升政務服務效率,推動辦事流程最優化、辦事材料最簡化、辦事成本最小化,實現“一份信用報告代替一摞證明”,釋放了信用數據的治理價值。隨著技術應用深化、區域協同加強和法治體系完善,將朝著信用報告標準統一,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方向發展。
“信用代證”案例匯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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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源源
校稿:昊宇
來源:國家發改委、源點cred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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