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晚,上交所上市公司金證股份發布《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出售部分已回購股份計劃的公告》稱,公司計劃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個交易日后的三個月內,通過集中競價方式出售已回購股份不超過500萬股,約占公司總股本的0.53%。本次出售完成后,剩余的已回購股份將盡快安排注銷。
近年來,在管理層的積極倡導下,上市公司回購股份的事情在接連發生。實際上,金證股份這次用于出售的已回購股份,就是2022年6月,該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回購的1000.75萬股中的一部分。根據2022年6月7日晚該公司發布的《關于股份回購實施結果暨股份變動公告》,這次回購股份的均價為9.99元/股,使用資金總額99,977,357.84元(不含交易費用)。
而從上市公司回購股份的用途來說,主要有兩種。一是將回購的股份用于股權激勵與員工持股計劃;二是將回購的股份用于注銷,以提升公司股票的投資價值,真正起到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的目的。
這一次金證股份將之前所回購股份的一半,即不超過500萬股,擬通過集中競價的方式出售給投資者,以此回流市場。這種做法是符合現行的政策規定的,但這種做法顯然是不可取的。個人以為,上市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回購的股份不應再以出售的名義回流市場,而是應該全部予以注銷。
之所以不應該再回流市場,究其原因主要有這樣三點。一是上市公司當初進行股份回購之時,高舉的大旗是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如今又將當初回購的股份再回流市場,此舉在一定程度上相當于放棄了當初對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的維護。實際上,就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而言,最好的做法就是將回購的股份全部予以注銷。而不是注銷一半回流市場一半,這只能讓投資者感覺到公司的格局太小。
二是將當初回購的股份再回流市場,此舉容易引發市場不必要的振蕩。通常說來,上市公司回購股份之時,這對于股價的影響是正面的,會引發股價的上漲,從而起到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的作用。而當上市公司出售所回購的股份回流市場時,這對股價的影響是負面的,會引發股價的下跌,這顯然是不利于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的。
三是將當初回購的股份再回流市場的做法或損害投資者的利益。畢竟當初上市公司回購股份的時候,股價處于相對的低位。如金證股份回購股份的均價為每股9.99元,而目前的股價在15元附近。所以上市公司從當初的回購股份到當下的出售已回購股份,相當于是在進行高拋低吸的操作,這賺取的其實是公司投資者的錢。這顯然是在與投資者爭利。而且公司從當初的回購股份到后來的出售已回購股份,在一定程度上也有操縱市場的嫌疑,最終損害的是公司投資者的利益。
也正因如此,上市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回購的股份不應再以出售的名義回流市場,而是應該全部予以注銷,從而達到切實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的目的。當然,對于一些流通股本偏小的公司來說,為了保證公司股票的流動性,也可以在切實保護廣大投資者利益的基礎上,不對已回購股份予以注銷。而是通過類似于利潤分配中的送股方式,將所回購的股份按投資者持股的比例,派送給投資者,比如,每10股送0.5股、1股、2股等,這種送股既保證了公司股票的流動性不受影響,而且還有利于保護投資者利益,是適合于中小企業處理已回購股份的一種可供選擇的重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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