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開車
開車不喝酒
相信這句警示語早已深入人心
但總有人心存僥幸
“試探”法律底線
白銀公安分局交警大隊
嚴查違法
并將近期查獲的酒醉駕違法行為
進行曝光
希望廣大駕駛人引以為戒
遠離酒駕 平安出行
典型案例一
01
2025年5月1日0時40分許,楊某某駕駛甘DY58XX號豪爵牌普通二輪摩托車,沿白銀區永豐街由西向東行駛至永豐街進人民路西50米處(五一街市場北口)路段時,因其涉嫌實施酒后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違法行為,被白銀公安分局交警大隊民警當場查獲,經現場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測試結果為123mg/100ml,涉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
典型案例二
02
2025年5月2日0時15分許,平某某駕駛甘D3K7XX號帝豪牌小型轎車,沿白銀區縣道536由西向東行駛至縣道536線下行16公里400米處(優家國際小區門前)路段時,因其涉嫌實施酒后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違法行為,被白銀公安分局交警大隊民警當場查獲,經現場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測試結果為56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典型案例三
03
2025年5月2日8時55分許,金某某醉酒后駕駛甘AP5UXX號長安牌小型轎車,沿靖白公路由北向南行駛至靖白公路52公里400米處(四龍路口南口)路段時,因其涉嫌實施酒后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違法行為,被白銀公安分局交警大隊民警當場查獲,經現場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測試結果為111mg/100ml,涉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
典型案例四
04
2025年5月2日23時47分許,劉某某駕駛甘A288XX號東風日產牌小型轎車,沿白銀區水川路由南向北行駛至水川路出人民路南100米處(公路段小區門前)路段時,因其涉嫌實施酒后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違法行為,被白銀公安分局交警大隊民警當場查獲,經現場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測試結果為77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典型案例五
05
2025年5月3日0時13分許,薛某某駕駛冀GDC9XX號名爵牌小型轎車,沿白銀區人民路由北向南行駛至水川路出人民路南100米處(公路段小區門前)路段時,因其涉嫌實施酒后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違法行為,被白銀公安分局交警大隊民警當場查獲,經現場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測試結果為118mg/100ml,涉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
★來源:白銀公安分局交警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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