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城嚴查!持續三天!
小編偷偷告訴大家
為嚴防酒駕醉駕違法犯罪和事故反彈
按照省公安廳交管局的統一安排部署
晉城公安交警支隊決定
5月9日至11日
在全市組織開展
全市設卡,時段全覆蓋
查處各類交通違法行為
全力維護道路安全秩序
今日曝光“五一”假期期間
被查獲的典型酒駕醉駕違法案例
請廣大駕乘人員
引以為戒
01
5月5日23時許,王某酒后駕駛小型汽車行駛至城區白水崗附近時,被交警一大隊民警當場查獲。經檢測其體內的酒精含量為62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02
5月5日20時50分,馬某酒后駕駛小型轎車行駛至高平市炎帝陵后門路段時,被高平交警大隊民警當場查獲。經檢測其體內的酒精含量為38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03
5月5日1時54分,王某酒后駕駛無號牌的兩輪摩托車行駛至沁水縣花園路某路段時被沁水交警大隊民警當場查獲。經檢測其體內的酒精含量為34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04
5月4日21時20分,董某酒后駕駛小型汽車行駛至城區鳳城路某路段時,被交警四大隊民警當場查獲。經檢測其體內的酒精含量為33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05
5月2日21時35分,郭某酒后駕駛小型汽車行駛至城區文昌街某路段時,被交警四大隊民警當場查獲。經檢測其體內的酒精含量為77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06
5月1日13時46分,王某酒后駕駛小型轎車行駛至省道331線(坪曲線)49KM+600M被陵川交警大隊現場查獲。經檢測其體內的酒含量為29mg/100ml,且2015年王某就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輛被依法處罰,此次屬于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王某將面臨行政拘留、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等處罰。
酒量大,喝一點不礙事。
酒后只需休息一會就能開車。
多喝水能稀釋酒精。
酒后騎車不算酒駕。
@晉城駕駛員
請務必拋掉上述酒駕誤區
摒棄僥幸心理!
飲酒者在酒精的麻痹作用下
可能會產生神志不清、疲勞困倦
反應遲鈍、視線模糊的情況
嚴重影響自己與他人的生命安全!
曝光不是目的 警醒才是初衷
酒后禁駕,不是兒戲
晉城交警將持續開展
酒駕醉駕嚴查嚴處行動
請勿心存僥幸
同時要勸誡身邊的親朋好友
商務合作 0356-8981555
來源:晉城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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