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國家統計局云南調查總隊發布數據顯示:一季度,云南脫貧縣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457元,比上年同期增長6.5%,增速高于全省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0.1個百分點。脫貧縣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與全省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進一步縮小。
今年以來,全省各地持續做好穩增長、穩就業工作,扎實推動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脫貧縣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消費支出平穩增長。
具體看,工資性收入、經營凈收入、轉移凈收入、財產凈收入4項收入均實現不同程度的增長。其中,脫貧縣農村居民人均工資性收入1844元,增長6.4%,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為41.4%,拉動收入增長2.7個百分點。得益于全省小春糧油作物生產的良好形勢,高原特色農業發展質效提升,鄉村旅游發展向好,脫貧縣農村居民人均經營凈收入1485元,增長3.2%,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為33.3%,拉動收入增長1.1個百分點。隨著云南外出務工農村勞動力寄帶回收入增長,財政投入、金融支持、救助保障等政策效果持續顯現,脫貧縣農村居民人均轉移凈收入1070元,增長11.2%,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為24.0%,拉動收入增長2.6個百分點。
從消費情況看,一季度,云南脫貧縣農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3931元,比上年同期增長5.6%,消費支出與收入同步增長。從消費類型看,教育文化娛樂、交通通信、其他用品和服務支出增長較快;生存型消費支出占比降低,衣著消費支出同比下降;生活用品及服務、醫療保健支出平緩增長。(記者 胡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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