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蒼南縣融媒體中心
記者:李虹蝶 夏涵
5月8日起,浙江8種海洋捕撈冰鮮或活體水產品進入禁售期。近日,縣海洋與漁業執法大隊組織人員,對縣城靈溪農貿市場開展專項檢查,并宣傳政策法規。
5月7日,在縣城新城農貿市場,部分攤位仍在售賣帶魚、小黃魚、蝦蛄等水產品,執法人員向商販出示相關文件,講解禁售政策,并要求其在5月8日前全部下架。據悉,5月8日起至8月5日,全省范圍內禁止銷售帶魚、大黃魚、小黃魚、銀鯧、鮐魚、三疣梭子蟹、蝦蛄、龍頭魚8種海洋捕撈冰鮮或活體水產品。接下來,執法部門將持續加大巡查力度,確保伏季休漁制度落地見效,守護海洋生態可持續發展。
縣海洋與漁業執法大隊 竺鋁杭:一經發現,我們將聯合市監部門對相關攤主進行相應的處罰,但如果是冰凍及養殖海鮮,攤主可以出具相關證明,還是可以在市場上售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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