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距離庭審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5月9日,一起職務侵占案公開宣判,30余名來自受害企業的職工及關鍵崗位人員“零距離”旁聽庭審,現場感受法律的威嚴與震懾,上了一堂直擊心靈的“沉浸式”法治課!
【案情直擊】
收銀員的“糊涂賬”
2015年10月至2017年12月,被告人趙某某在福州某貿易有限公司擔任收銀員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收取客戶支付的車輛維修現金結算款后,將部分現金占為已有,并存入其名下銀行賬戶。經審計,被告人趙某某通過職務侵占,非法獲利人民幣170100元。
“貪小”的服務顧問
2016年3月至2019年8月期間,被告人施某某在福州某貿易有限公司擔任服務顧問,利用職務便利,通過修改客戶維修單金額、用公司資源為客戶私下維修獲取好處、外修吃回扣等方式,將本應屬于福州某貿易有限公司收益的錢款占為已有。經審計,被告人施某某通過職務侵占,非法獲利人民幣110505元。
難逃法網
最終,被告人趙某某、施某某二人雖主動投案并退還部分贓款,但終究難逃法網,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6個月,同時并處罰金。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
【警示啟示】
對企業
關鍵崗位需建立“內控防火墻”,定期審計、輪崗監督缺一不可。
常態化開展法治教育,讓“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入人心。
對員工
莫因“蠅頭小利”觸碰法律紅線,“手伸出去一時,代價承擔一世”。
本案中兩名被告人均因“小貪”斷送職業前途,現場旁聽員工紛紛表示,“太震撼,絕不能踩這條線!”
【晉安檢察在行動】
本案是晉安區檢察院“護航法治化營商環境”的縮影。近年來,從大型連鎖超市員工“監守自盜”,到上市企業融資分公司負責人“挖墻腳”,從開展“零距離”普法觀摩庭,到為企業提供“定制化”法律風險防控建議,晉安區檢察院持續嚴厲打擊侵害企業權益犯罪,通過“打擊犯罪+行業治理+普法宣傳”模式,為企業廉潔依法經營筑牢法治屏障。
文案:林懷德、施麗蓉
編輯:黃綠詠
審核: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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