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不扶”陰魂沒散,“躲不躲”防不勝防。網友:還能出門嗎?
今天,看到大家都在熱議青島大媽撞人后行人反賠7萬元的事件。
按理說,行人正常行走,可能會造成后人撞擊前人的現象。但是,前人撞擊后人的現象卻十分罕見。
話說在青島某人行道上,60歲的劉大媽在前面行走,接聽電話時突然轉身,與后面正常走來的王先生發生碰撞。劉大媽倒地,造成股骨頸骨折,評定為十級傷殘。劉大媽一怒之下將王先生告上法庭,索要各項賠償共計18.8萬元。最后經過一番較量,法院以“未保持安全距離”為由,判決王先生賠償劉大媽7萬元。
按照青島市李滄區法院立案庭韓繼升院長的說法,目前案件“已經圓滿解決”。也就是說,該案已經達到了案結、事了、人和的效果。
目前看,大家疑問最大的是行人之間的“保持安全距離”。這個“安全距離”的標準是多大?行色匆匆怎樣“保持安全距離”?后人怎樣防范前人的突然轉身?
看到這個案例,大家不由地想起南京彭宇案。
2006年11月20日早晨,徐壽蘭在南京市水西門廣場一公交站臺被撞倒摔成了骨折,她指認撞人者是剛下車的小伙彭宇,而彭宇則予以否認。最后,判決此案的法蜀黍以“你沒有撞她,為什么要扶她起來”為由,判決彭宇給付受害人損失的40%,共45876.6元。
此判決一出,立即引發熱議,由此出現了二十來年的困惑:路遇老人倒地,究竟該不該扶?答案是不敢扶。
之前的“扶不扶”陰魂沒散,現在的“躲不躲”又防不勝防。為此,很多網友疑惑不解網:以后還能出門嗎?以后還能去青島嗎?
是啊,人在路上走,難免有和同向行走的人發生碰撞的現象;但是,突然遭到前面的人轉身撞向自己摔倒,反而讓被撞者賠錢的事,卻是聞所未聞。
是啊,以后誰也別出門了,因為你不知道哪一天會被前面的人突然轉身訛上。
如果說“扶不扶”讓道德滑坡二十年的話,那么,“躲不躲”又讓道德滑坡多少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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