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方魚論原創觀點,謝絕抄襲
近日,央視一個普法節目引起網友爭論。節目中說山東青島一位近60歲劉大媽,和王某一前一后并向而行。大媽接著電話突然轉身,和前行的王某相撞而摔倒,受傷,致傷殘十級。
劉大媽要求王某賠償18.8萬,王某拒絕。于是劉大媽把王某告上法庭。經法院多次調解,最后王某同意賠償7萬,因為法院認為王某未保持“安全距離”,有一定責任。
這個節目播出后,網友簡直是震驚了。因為節目沒有解釋清楚,大家都誤會王某是被動撞的。并且以為王某是個男性。大家都在調侃什么叫“安全距離”?難道以后出門都要帶個尺子,前后左右距離都量好?
眼看梗都玩火了。該法院意識到那個節目里出現表達錯誤讓網友誤會了,趕緊發出原視頻來澄清。
原來事情是發生在2023年5月,在一個停車場。劉大媽打著電話走在前面,王性女子走在后面。劉大媽不是“突然轉身”而是慢慢轉身,停在那里。
29歲的小王左看右看卻沒有往前看,她不小心就撞到了已經停步的劉大媽。沖擊力讓劉大媽倒地了,小王趕緊去攙扶。后來劉大媽鑒定為骨折,傷殘十級,索賠18.8萬。
小王不同意。2023年7月,劉大媽把小王告上法庭,雙方都聘請了律師。法官組織雙方調解多次。雙方態度都還不錯。2024年6月27日達成協議,小王賠償7萬,分期付款。
到今年5月28日還有最后一筆6000元到期還清了。
小王從未拖欠。
這樣看大家明白了。陪7萬是合情合理的,之前的解說讓人誤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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