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遼寧鞍山一個判決讓全網都炸了鍋。
還記得青島那個“大媽轉身撞人索賠7萬”的奇葩案子嗎?這回鞍山的判決更離譜,直接把網友整不會了!
事情是這樣的,趙大媽和小張因為房產糾紛起了爭執。吵著吵著,大媽突然發狠,直接朝小張撞了過去!
小張本能地往后一躲,誰能想到大媽收不住腳,“砰”地一下摔在了地上。更絕的是,大媽爬起來就報警,硬說小張動手打人。
警察調取監控一看,好家伙,根本沒有打人這回事!小張清清白白,連個行政處罰都沒挨上。
本以為這事就這么了結了,結果法院的判決讓人驚掉下巴:小張得承擔 30% 的責任,要賠大媽 3391.45 元!二審法院居然還維持原判!
法官給出的理由,更是讓人摸不著頭腦:“小張作為年輕小伙,后退躲閃的行為,應該預見到可能導致年過六旬的大媽受傷。”
這話一出來,網友徹底坐不住了!有人直接開懟:“合著現在被人攻擊還不能躲?站著挨打才是正確操作?”“
建議以后出個規定,遇到老人必須原地立正,否則就是違法!”
還有人把這個案子和青島的“安全距離案”放在一起吐槽:那邊是走路沒保持“神秘距離”要擔責,這邊是躲開攻擊也要賠錢。
網友總結出一套“保命指南”:“看到老人靠近,立刻停下腳步,雙手舉起,最好再露出微笑 —— 這才是新時代的生存之道!”
評論區里更是熱鬧非凡。有人調侃:“發現新商機了!以后專挑年輕人碰瓷,摔一跤就能賺一筆,比上班強多了!”
還有人模仿大媽的語氣:“孩子們,記住了,只要敢躲,就是你的不對!”
更有網友靈魂發問:“要是有人故意往行駛的車上撞,司機是不是也得負責?”
說實話,大家生氣不是針對老人,而是對這種判決感到憋屈。明明小張是受害者,正常躲避卻要擔責,這不是明擺著讓老實人吃虧嗎?保護弱勢群體沒錯,但也不能讓守法公民寒了心啊!
現在大家都在說,這哪是在判案,分明是在教大家怎么碰瓷。這樣的判決多了,以后誰還敢做好事?
看到老人摔倒,怕是連扶都不敢扶,躲都不知道怎么躲!真心希望相關部門能好好管管,別讓法律成了和稀泥的工具,畢竟公平正義,才是老百姓最想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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