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1981 年的沈陽,一場驚心動魄的正邪較量震撼了整座城市。以呂海鷹為首的反革命殺人集團,犯下了累累罪行,給社會帶來了極大的危害。而警方與民眾攜手,展開了一場艱苦卓絕的圍剿行動,最終將犯罪分子繩之以法,捍衛了社會的安寧。
這起案件不僅是一段沉重的歷史記憶,更是展現了正義終將戰勝邪惡的堅定信念。
罪惡的開端
1979 年 10 月,沈陽北郊的道義派出所遭遇了一場突如其來的災難。一伙歹徒悍然襲擊了派出所,在這場血腥的襲擊中,一名民警和一名民兵不幸遇害,歹徒們還搶走了一支手槍和若干發子彈。
這起惡性事件猶如一顆重磅炸彈,打破了城市原本的寧靜,也拉開了呂海鷹反革命犯罪集團罪惡行徑的序幕。
在此后的一年多時間里,沈陽市區仿佛被罪惡的陰影籠罩,持槍搶劫案件接二連三地發生。歹徒們手持兇器,在街頭巷尾肆意妄為,兩名無辜市民慘遭槍殺,被劫財物折合人民幣 1000 余元。每一次案件的發生,都讓市民們的安全感受到嚴重沖擊,恐懼的情緒在城市中蔓延開來。
公安機關對這些案件高度重視,勘查后發現,這一系列案件手法相似,極有可能是同一伙歹徒所為。沈陽連續發生的惡性事件,引起了各級公安部門的密切關注。公安部、省公安廳迅速行動,相繼派員到沈陽參加偵破工作。
沈陽市公安局更是抽調了百余名經驗豐富的偵查員,組成了專案組,成立了破案指揮部,一場與犯罪分子的較量悄然展開。
專案組的偵查員們深知任務艱巨,他們不放過任何一個細節,對每一起案件進行反復勘查,走訪大量的目擊者和周邊群眾,試圖從紛繁復雜的線索中找到犯罪分子的蛛絲馬跡。
然而,犯罪分子異常狡猾,在作案過程中幾乎沒有留下明顯的痕跡,偵破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命案再發
1981 年 1 月 7 日 22 時許,沈陽市和平區一所中學墻外,又一起命案發生。民警劉善龍在執行任務時,遭遇三名歹徒襲擊。歹徒們二話不說,對著劉善龍開槍射擊,劉善龍當場犧牲,他的配槍也被歹徒搶走。這起案件性質極其惡劣,再次震驚了整個城市,警方承受著巨大的壓力。
就在歹徒行兇之際,青年工人明金月騎自行車恰好路過此地。明金月剛剛幫朋友干完木匠活,正滿心歡喜地準備回家,卻沒想到撞上了這一幕慘劇。
歹徒們見有人路過,擔心事情敗露,急忙開槍試圖殺人滅口。明金月躲避不及,被歹徒擊中倒地。但他十分機智,倒地后裝死,一動不動。歹徒們以為他已經死了,便不再理會,撒腿就跑。
等歹徒們跑遠后,明金月忍著傷痛爬了起來。他心中充滿了憤怒和正義,決定不能讓歹徒就這樣逃脫。于是,他強撐著身體,追上了跑在最后邊的那名歹徒。
此時的明金月,沒有絲毫畏懼,他掄起手中做木匠用的夾子,用盡全身力氣,正打在那人的后腦勺上。歹徒被這突如其來的一擊打得暈頭轉向,一下子倒在了地上。
案件發生后,警方迅速介入調查。根據現場勘查和明金月提供的線索,警方認定此案和之前道義派出所的案件可以串并在一起,很可能都是呂海鷹犯罪集團所為。破案指揮部意識到案件的嚴重性,加大了排查力度,在全市范圍內展開了大規模的追緝行動。
那名被明金月打傷的歹徒,在逃竄過程中,發現自己無處可逃。一方面,身上的傷勢越來越嚴重,得不到及時治療;另一方面,警方的搜捕行動越來越嚴密,讓他感到絕望。
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他最終選擇向警方投案自首。這名歹徒名叫邊援朝,是沈陽電工鑄造廠的一名工人。
邊援朝的自首,為案件的偵破帶來了重大轉機。他向警方交待,道義派出所案件以及其他持槍搶劫殺人案,都是他和同伙呂海鷹、張春江干的,而呂海鷹則是這個犯罪集團的頭目。
他們長期以來,對社會心懷不滿,妄圖通過一系列犯罪活動來制造混亂,達到他們不可告人的目的。邊援朝還供述了他們的一些犯罪計劃和藏匿地點,這為警方下一步的行動提供了重要線索。
首犯落網
1 月 9 日深夜,警方根據邊援朝提供的線索,得知呂海鷹可能在皇姑區一家醫院買藥。專案組迅速行動,組織警力前往醫院進行抓捕。醫院里人來人往,環境復雜,給抓捕工作帶來了一定的難度。但偵查員們憑借著豐富的經驗和高度的警惕,在醫院里仔細搜索。
終于,他們發現了呂海鷹的蹤跡。呂海鷹當時正試圖偽裝自己,想要蒙混過關。但偵查員們火眼金睛,一眼就認出了他。警方迅速將呂海鷹包圍,呂海鷹見勢不妙,試圖反抗,但很快就被警方制服,成功抓獲。
然而,呂海鷹被抓獲后,表現得異常頑固。審訊過程異常艱難,他對自己的罪行拒不承認,與審訊人員進行了長時間的僵持。審訊人員耐心地對他進行政策宣講和心理攻勢,試圖讓他交代犯罪事實。但呂海鷹始終緊閉嘴巴,一言不發。
時間一分一秒地過去,審訊陷入了僵局。直到后半夜,在審訊人員堅持不懈的努力下,呂海鷹的心理防線終于被攻破。他開始交待,張春江正在他家睡覺。得知這一重要信息后,警方不敢有絲毫懈怠。
因為他們知道,張春江手中攜帶 “五四式” 手槍、手榴彈等兇器,危害性極大,隨時可能拒捕,對社會安全構成嚴重威脅。
破案指揮部經過緊急商議,決定組織戰斗小組,由省公安廳和沈陽市公安局聯合行動,對張春江進行圍殲。一場緊張而危險的抓捕行動即將展開,警方深知,此次行動關乎著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必須萬無一失。
激烈槍戰
1 月 10 日凌晨,戰斗打響。警方迅速包圍了呂海鷹的家,準備對張春江進行抓捕。張春江察覺到警方的行動后,負隅頑抗。他在樓上開槍射擊,還投擲手榴彈,試圖阻止警方的進攻。省公安廳刑偵干部賈樹岐在進攻過程中,不幸被炸傷。
面對張春江的瘋狂反抗,沈陽市公安局刑警大隊刑警楊振東主動承擔了最危險的任務。他決定向歹徒藏身的住室投擲化學麻醉彈,然后直接進行抓捕。楊振東深知這個任務的危險性,但他為了盡快將歹徒繩之以法,保護人民群眾的安全,毫不猶豫地沖在了前面。
他小心翼翼地靠近歹徒的房間,在戰友們的掩護下,將化學麻醉彈準確地投進了房間。然而,張春江并沒有被麻醉彈制服,他依然瘋狂反抗,從室內向外射擊。沖在最前面的楊振東,不幸腰部中彈。他忍著劇痛,繼續堅持戰斗,但終因傷勢過重,倒在了地上。
張春江趁機逃脫,他逃竄到了沈陽市黃河大街與岐山路交叉口的一座六層建筑里。這座建筑里住著許多居民,張春江的逃竄給居民們帶來了極大的危險。他闖進了市民王瑞賢家,挾持王家人做人質,與警方對峙。王瑞賢一家瞬間陷入了極度危險的境地。
王瑞賢的妻子楊斌琴是一個機智勇敢的女性。她在面對窮兇極惡的歹徒時,沒有慌亂。她冷靜地思考著對策,試圖尋找機會逃脫并向警方報告情況。
終于,她機智地騙得張春江應允她去趟衛生間。楊斌琴抓住這個機會,迅速跑下樓,向警方報告了發生在自己家的情況。
警方得知情況后,立即展開部署。指揮部緊張地研究緝捕對策,他們既要保證人質的安全,又要盡快將歹徒制服。而此時,王瑞賢和女兒王旭、兒子王宇并沒有坐以待斃。他們勇敢地和歹徒展開了搏斗,試圖保護自己的家人。
王瑞賢率先沖上去,用盡全身力氣將歹徒按住。王宇也毫不畏懼,他迅速壓住歹徒持槍的手,防止歹徒開槍。王旭則拿起菜刀,朝著歹徒砍去。在一家人的齊心協力下,最終將張春江砍死,成功解救了自己。
然而,令人痛心的是,在這場激烈的戰斗中,英雄楊振東因傷勢過重,永遠閉上了雙眼。他用自己的生命,詮釋了警察的職責和使命,為保衛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獻出了寶貴的生命。
英雄與表彰
戰斗結束后,社會各界對這起案件高度關注。為了表彰在案件中英勇表現的人員,政府舉行了隆重的表彰儀式。
1981 年 2 月 21 日,省政府追認楊振東為革命烈士。楊振東在面對危險時,毫不退縮,勇往直前,他的英勇事跡感動了無數人。他的犧牲,是為了正義,為了人民,他將永遠被人們銘記。
2 月 28 日,沈陽市政府召開萬人大會,表彰見義勇為的好市民。王瑞賢一家在面對歹徒的威脅時,勇敢地與之搏斗,成功解救了自己,保護了家人的安全。
他們的英勇行為,展現了普通市民在面對邪惡時的無畏精神。沈陽市政府授予王瑞賢一家 “英雄家庭” 稱號,以表彰他們的英勇事跡。
明金月在案件發生時,不顧個人安危,挺身而出,與歹徒進行了英勇的斗爭。他的行為為警方偵破案件提供了重要線索。沈陽市政府授予明金月 “斗敵英雄” 稱號,對他的見義勇為行為給予了高度贊揚。
明金月不久后又飛赴北京接受表彰,從北京歸來后,他被調進沈陽公安機關,繼續為維護社會治安貢獻自己的力量。
社會影響與整治
呂海鷹案件在當時給遼沈地區帶來了巨大的影響與震動。這起案件讓市民們深刻感受到了社會治安的重要性,也讓政府更加重視打擊犯罪活動。
案件發生后,市民們明顯感覺到兩個直觀的變化。一是電視臺正在播出的美國系列劇《加里森敢死隊》突然停播。
這部電視劇當時在國內非常受歡迎,但由于劇中一些情節可能會對社會產生不良影響,尤其是在呂海鷹案件發生后,相關部門擔心會引發模仿犯罪,所以決定停播。二是街頭巷尾突然增多了巡邏隊。
為了加強社會治安管理,保障市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政府組織了大量的巡邏隊,在城市的各個角落進行巡邏,震懾犯罪分子。
1981 年 3 月,中共遼寧省委專門發出指示(即 1981 年 8 號文件),對打擊刑事犯罪活動,進一步整頓社會治安作了具體部署。各地黨委和政府積極響應,紛紛召開各種形式的會議傳達部署,層層發動,全黨動員,依靠群眾,各部門共同行動,繼續抓緊整頓社會治安。
沈陽等一些城市在治安不好的地方,經過調查取證,集中收容逮捕一批犯罪分子,并在他們犯罪的地點,當眾宣布罪行和處理決定。這種做法收到了很好的宣傳效果,讓市民們看到了政府打擊犯罪的決心,也受到了群眾的擁護。
丹東、錦州、大連、撫順、本溪、阜新、營口等地都從關停并轉企業抽調幾百名工人,參加社會治安巡邏工作。這些工人在巡邏過程中,抓獲了一些現行犯罪分子,有效地維護了社會治安秩序。
在政府和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下,一些城市一度出現的搶帽子、動刀傷人、結伙毆斗等擾亂社會治安的歪風基本剎住。農村賭博、盜伐森林、封建迷信等危害治安的活動也都有所收斂。全省城鄉治安秩序進一步好轉。
有資料記載,1981 年,全省組織 6500 個由民警、民兵、治保主任和街道居民參加的巡邏小組,建立 6000 名優秀工人參加的聯防組織和區域聯防隊,活動在復雜場所和重點地區。
一年中,群眾通過治安巡邏抓獲現行違法犯罪嫌疑人 13681 人,群眾扭送公安機關的違法犯罪嫌疑人 4498 名,群眾揭發各種違法犯罪問題 32800 件。
有 2183 名犯罪分子投案自首,7600 人坦白交待了各種問題。通過全社會的共同努力,社會治安得到了有效的整治,人民群眾的安全感得到了提升。
案件背后的社會治安問題
1981 年 4 月 28 日,省公安廳時任廳長左琨在《關于我省一年多來整頓治安情況和今后意見的匯報》中,分析了當時全省城市治安狀況,主要表現在四個方面:
少數反革命分子的破壞活動比較囂張。沈陽市呂海鷹、張春江、邊援朝反革命殺人集團就是一個突出例子。
這三個罪犯有的過去因打砸搶問題受到審查批判,有的違法犯罪曾被勞動教養,對現實不滿,仇恨共產黨和社會主義制度。從 1979 年以來,他們私造槍支,先后殺死殺傷幾名民警和群眾,并制訂暗殺名單,策劃劫持飛機,妄圖制造爆炸事件后叛逃臺灣。
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殺人、搶劫、爆炸、強奸犯罪活動仍很嚴重。1981 年一季度,全省發生的重大、特大刑事案件比去年同期上升,其中兇殺、搶劫、強奸三類案件占 70% 以上。
3 月份沈陽市有個歹徒在繁華街道上搶走四個人護送領取的工資款 2.1 萬元,氣焰極為囂張。值得注意的是,少數不法分子由于受一些不健康東西的影響,效仿 “敢死隊” 搞恐怖活動。
沈陽、鞍山、撫順、本溪等地出現六起所謂 “加里森敢死隊”,進行搶劫、殺人犯罪,有的荷槍實彈開著汽車出外行搶,有的佩戴 “敢死隊” 袖標結伙殺人。
一些地方治安案件增多,社會秩序不好。1981 年一季度,全省查處的各種治安案件比 1980 年第四季度上升 11.2%。僅沈陽市一季度就發生搶奪帽子案件幾百起,有的公開搶解放軍和人民警察的衣帽。
有的犯罪分子專門用刀片、牛角刀和硫酸水傷害婦女的面容,刺傷胸部和臀部。沈陽、鞍山、錦州、撫順等地就發生這類案件 30 多起,刺傷燒傷婦女幾十人。
青少年犯罪突出。1981 年一季度全省抓獲的犯罪分子中,青少年占百分之 70.3%,比去年同期上升 7.1%。值得注意的是,在校學生犯罪有所減少,而企業內部青年職工犯罪卻明顯增多。
面對復雜的社會治安局勢,全省公安機關遵照省委 (1981) 8 號文件要求,認真抓好社會治安,從根本上清除和減少各種不安定的因素。同時公安部要求把整頓社會治安作為 1981 年公安工作的中心任務來抓。
3 月中旬公安部又召開電話會議,對打擊刑事犯罪,維護社會治安,作了進一步部署,爭取創造一個更加良好的社會秩序,維護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
打擊犯罪活動,包括反革命和其他刑事犯罪分子的破壞活動,是公安機關的一項重要任務,是加強人民民主專政的一個重要方面。
從當年全省公安機關的工作擺布來看,針對許多犯罪分子帶有很大的突發性,尤其對一些嚴重的犯罪活動,不是打擊一次、兩次就能完全解決問題,而要打擊多次。因此,公安機關集中力量,偵破重大、特大案件,狠狠打擊重犯、慣犯。
把制造爆炸恐怖事件、盜竊槍支彈藥、持槍殺人、持械搶劫、強奸輪奸、結伙搞打砸搶和摧殘婦女,以及其他嚴重破壞社會主義秩序的案件,作為主攻目標,組織優勢兵力,抓住戰機,采取有效偵察措施,及時破案。
對于當時嚴重擾亂社會治安,危害群眾安全的持械攔路搶劫、攔路奸污婦女的犯罪分子,不管已遂未遂,不管損失大小,堅決打擊。對于連續作案的刑事慣犯,深入進行調查偵查,掌握確鑿證據,及時予以打擊。對涉及兩個地區以上的重大流竄犯罪案件,組織聯合偵破,協同作戰。
捕獲到位的重犯、慣犯,協同檢察、司法部門,依法加快審結,從重從快處理,把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壓下去。
參與破獲呂海鷹案件的群眾英雄王瑞賢一家和明金月,被全社會公認為敢于向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的楷模,成為見義勇為的榜樣。從那以后,沈陽市的見義勇為者越來越多,這些民間英雄對弘揚社會正氣,保衛社會安寧作出不可磨滅的貢獻。
此外,組織群眾,專群結合,建立防范隊伍,作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光榮傳統,直到今天仍然魅力不減。呂海鷹反革命大案雖然已經成為歷史,但它給我們留下了深刻的教訓和啟示,讓我們更加珍惜今天來之不易的和平與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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