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誓旦旦稱可幫人買熱門綜藝內部入場券,結果將50多萬元“票款”揮霍一空!近日,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公布這起案件的判決結果,被告人李某因犯合同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九個月。
2021年4月,在一檔電視熱門綜藝錄制現場,王某認識了李某。李某自稱能代購綜藝內部入場券,王某大感興趣,聯絡了30多位好友一起湊錢,與李某達成門票代購協議,并約定了票款、內部入場券交付時間和違約責任,并交付票款50萬余元。
但綜藝錄制期間,李某以活動延遲等理由推脫,未按約交付內部入場券。綜藝錄制結束后,李某僅向王某退款2780元。王某報警后,李某被抓獲歸案。經查,李某已將50萬余元全部用于個人生活開支。
羅湖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已構成合同詐騙罪。鑒于李某認罪認罰,法院對其酌定從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九個月、罰金1萬元,并責令其退賠王某未獲賠償的損失。該判決已生效。
法官提醒:警惕票務詐騙
演出市場票務亂象頻發,有不法分子利用粉絲購票焦慮實施詐騙。消費者購票時應選擇官方票務平臺或正規代購渠道,切勿輕信“內部渠道”。遇到可疑信息需核實身份,不要輕信點擊陌生鏈接。若發現受騙,應保留好相關證據并及時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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