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這種不要臉的女人,不要以為你現在裝裝可憐我就會原諒你,你拆散了我兒子的家,你以為這樣我就會讓你進家門嗎?你做夢,只要我活著一天,這個家你就別想進來。”準婆婆的話,讓麗萍的心涼了半截。
她有些不知所措,原以為自己重新找回了舊愛,就能過上美好的生活,所以才不顧一切的沖出了父母給她安排的婚姻。沒想到,自己第一關就敗下陣來了,原來10年之后,那個女人還是不讓她進家門。她不明白為什么女人要為難女人?為什么自己的真愛就那么的困難?為什么命運如此待她?
麗萍出生在農村,她上面有個姐姐,姐姐比她大兩歲。那些年父母為了生個男孩,經常是東躲西藏,一年沒幾天在家,所以很小的時候她們姐妹倆就被迫跟著爺爺奶奶一起生活,一直到她5歲那年,媽媽終于抱著一個小嬰兒回來了,不過她不喜歡那個嬰兒,雖然媽媽和爺爺奶奶對她說:那是她的弟弟。
有了弟弟之后,家里的日子更加不好過了,媽媽在弟弟斷奶之后就跟著爸爸去打工了,于是她和姐姐再也沒有以前那樣快活了,帶弟弟就成了她倆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奶奶做飯、洗衣服的時候,她們負責看著弟弟,不讓他哭;姐姐更是學著給弟弟擦屁股、沖奶粉,麗萍則是推搖籃,收撿玩具。
窮人家的孩子早當家,所以麗萍和姐姐都沒有讀什么書,初中畢業之后就沒有再讀了。那時候年紀小,打工沒人要,只好跟著熟人一起到外面去當小保姆,到小飯館當小洗碗工。好不容易熬到了18歲,終于可以跟著熟人一起進廠了,流水線雖然也辛苦,但是比小保姆還是要好很多,工資也算穩定。
一晃麗萍也20多了,這時候她認識了自己的初戀,男孩和自己一個縣的,不是一個鄉鎮,在她們隔壁工廠上班。男孩是家里的獨子,所以不像麗萍,每個月發了工資都要寄回家,男孩每個月的工資都留在自己手里,時不時的父母、姐姐還會給他一點補貼。所以他很大方,很得女孩子的喜愛。
很快麗萍就和這個男孩建立了戀愛關系,男孩叫付波。男孩對麗萍很好,給她買衣服、買鞋,陪她逛街,讓她彌補了童年的缺憾。當然她對付波也好,三個月后他們就租了房子,她把自己的第一次給了男孩,在她心里認定了這個男人,要和他一起過一輩子。
然而天有不測風云,就在她倆熱戀的時候,麗萍家里接二連三地出事了,先是爺爺病逝,再就是母親出了車禍,最后就是弟弟高考落榜。所以家里急需用錢,姐姐已經出嫁了,所有的重擔都壓在了麗萍身上。付波還算不錯,經常貼補她。可是這也不是長久之計。父親的想法是,讓麗萍找個婆家,要份彩禮過來再說,麗萍不肯,可是父母輪番勸說,麗萍只好跟付波商量。
因為麗萍家要先給10萬的彩禮,然后還要麗萍再幫家里掙兩年錢,可是付波的媽媽一聽就不樂意了。這哪里是嫁女兒呀,分明是賣女兒嘛。可是,麗萍的父母也不讓步。最后麗萍和付波兩個人硬生生地被拆散了。
之后麗萍結婚了,嫁給了一個比自己大6歲的二婚男人,男人給她家12萬塊,解了他們家的燃眉之急。婚后的生活不算好,也不算壞,丈夫對她也還算不錯,麗萍生了一個兒子,加上丈夫之前有個女兒,所以也算有了一兒一女,丈夫在外打工掙錢,麗萍在家帶兩個孩子,一年也就過年的時候一家人才能團聚。
兒子5歲那年,麗萍在縣城意外的碰到了付波,這些年麗萍也或多或少的聽到了一些付波的消息,知道他也結婚了,也生孩子了。但是再次見到曾經深愛的男人,麗萍心里還是泛起了波瀾,他倆一起吃了飯,交換了聯系方式,之后又匆匆的分開。
后來麗萍和付波就聯系上了,隨著聯系的熱絡,感情也在升溫,畢竟曾經兩人相愛過,所以兩人心里都充滿了遺憾。那半年里,他們在縣城見了好多次,每次都是匆匆忙忙的,生怕被人看見。最后他們決定不能這樣了,必須從各自的婚姻之中走出來,然后堂堂正正地走到一起。
丈夫回來后,麗萍提出了離婚,丈夫苦苦哀求,可是麗萍心意已決,最后麗萍什么也沒要,孩子也留給了丈夫,只身離開了。付波的離婚可沒有那么順利,不光妻子不同意,他父母也不同意,沒辦法麗萍只能在縣城租個房子,然后和付波一起住,還經常刺激刺激他的妻子,最后他的妻子實在受不了了,在拿到一筆錢后同意了離婚。
原本以為付波離婚后,兩個人就能在一起了,沒想到的是,付波的父母死活不同意,不管麗萍怎么做他們都不松口。付波的媽媽更是見一次罵一次,一次比一次罵得難聽。麗萍想不明白,自己追求自己的愛情難道錯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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