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聞記者 魏廣寶 通訊員 宋冠英 馬鑫琳/文圖
5月12日,南陽市臥龍區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了一起勞務糾紛案件,并協助當事人現場交付一輛電動三輪車,圓滿化解矛盾糾紛,真正做到案結事了、定分止爭。
2023年5月,潘某受董某雇請,在其承包的某建筑工地中從事防水工作。工程結束后,經雙方結算確認董某應付勞務報酬7000元,但董某僅支付了1000元,剩余勞務費經潘某多次催討,董某仍未支付。無奈之下,潘某自行將董某的一輛電動三輪車扣押在家中,并向臥龍區法院提起訴訟,請求董某支付拖欠勞務報酬。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立即聯系雙方當事人,詳細了解案件經過,考慮到該案涉及勞務費問題,直接關乎群眾生計,通過調解方式更有利于糾紛化解,避免雙方產生不必要的訴累。在初次進行調解時,雙方各執一詞,情緒激動。眼見工作陷入僵局,團隊干警決定采用“面對面+背靠背”方式,先向雙方釋法明理,引導彼此換位思考。在潘某態度略有松動時,又對董某進行耐心勸說:“目前對方已同意減少勞務費用,若為了一點勞務費反復往返法院,耽誤的也是您寶貴的時間。”通過干警的耐心勸解,雙方當事人又重新坐回到調解桌前。最終,雙方達成一致調解意見。
但在履行調解協議過程中,雙方就如何履行再次產生分歧。董某控訴其電動車已被扣押半年之久,希望對方先將電動三輪車歸還,再支付勞務費用。潘某則堅持董某給付勞務費之后,再派人到其家中將車輛開走。
為實質性化解矛盾,徹底消除原被告之間的顧慮,干警們主動前往原告潘某家中,組織雙方在法院見證下,面對面履行義務。在潘某家樓下,因電動車閑置半年,電池電量虧空無法正常行駛,董某懷疑電動車存在損壞,心生憤懣,拒絕支付勞務費。面對這一突發情況,干警們立即又從情理方面做起了細致的思想疏導工作。最終,潘某同意協助董某將電動三輪車充電至正常使用狀態,并交付鑰匙。隨后,董某當場現金支付勞務費用。至此,這起勞務糾紛得以圓滿解決。
【編審:趙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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