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法治日報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吳良藝 通訊員 石晶晶
近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在獨峒鎮唐朝村唐朝屯鼓樓召開聽證會,邀請兩名“寨佬”作為聽證員,成功化解一起因鄰里口角引發的故意傷害案。
此次案件辦理過程中,檢察官聽取當事人和被害人的意見后,運用侗族鼓樓議事等民族文化,與兩名“寨佬”一起進行調解。
聽證會上,檢察官詳細闡述了故意傷害的法律規定及違法后果,告誡當事人解決矛盾糾紛應保持平和態度,通過法治方式解決問題,共同構建和諧鄰里關系。同時,“寨佬”運用侗族“講款”傳統,耐心進行調解,在檢察官與“寨佬”的共同努力下,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
鼓樓作為侗寨文化娛樂和社交往來的重要場所,是村民議事的重要場地;“講款”是侗族群眾通過歌謠、諺語等形式調解糾紛、維護村寨秩序的創新舉措。近年來,三江侗族自治縣檢察院積極探索“鼓樓議事+檢察聽證”“‘講款’+法治宣傳”深度融合模式,推進公開聽證“走出去”,把“寨佬”聽證員“請進來”,充分利用農閑、坡會等侗族村民聚集鼓樓聽“寨佬”講“款古”“多耶”的契機,開展公開聽證,推動矛盾糾紛化解,促進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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