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清華金融評論》周茗一
2025年5月14日,經黨中央、國務院同意,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國務院2025年度立法工作計劃》(以下簡稱《國務院立法計劃》)。2025年度,全國人大常委會計劃繼續審議的法律案有14個,包括民營經濟促進法、反不正當競爭法(修改)、金融穩定法等。全國人大常委會計劃初次審議的法律案有23件,包括金融法草案、國家發展規劃法、中國人民銀行法(修改)、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修改)等。
2024年7月,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明確了“制定金融法”這一重要立法任務。
金融是國民經濟的血脈,是國家核心競爭力的重要組成部分,法治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制定金融法”,這標志著我國金融法治建設進入新階段。制定金融法是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在金融領域重大決策部署的必然要求,是在金融領域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必然要求,是推動金融高質量發展、加快建設金融強國的必然要求,是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維護國家金融穩定與安全的必然要求,具有十分重大的理論意義和現實意義。
2025年5月14日,經黨中央、國務院同意,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國務院2025年度立法工作計劃》(以下簡稱《國務院立法計劃》)。
《國務院立法計劃》強調,認真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堅持改革和法治相統一,突出立法重點,以高質量立法服務保障黨和國家工作大局。
一是在推動高質量發展、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方面,列明國家發展規劃法草案、金融法草案、招標投標法修訂草案等;
二是在加強政府自身建設、深入推進依法行政方面,制定政務數據共享條例,修訂行政法規制定程序條例等;
三是在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方面,列明商標法修訂草案,制定全民閱讀促進條例等;
四是在增進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質方面,列明社會救助法草案、醫療保障法草案、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訂草案等;
五是在推動綠色發展、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方面,列明水法修訂草案,制定生態環境監測條例、修訂自然保護區條例等;
六是在健全國家安全法治體系、建設更高水平平安中國方面,列明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監獄法修訂草案等;七是在加強涉外法治建設、完善涉外法律法規體系方面,列明對外貿易法修訂草案,制定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的規定、商事調解條例等。
同時,《國務院立法計劃》還對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政府職能轉變、維護國家安全、加強涉外法治急需的立法項目和推進國防軍隊建設等立法項目,作了概括性安排。
《國務院立法計劃》要求,國務院各部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確保高質高效完成各項立法任務。司法部要加大統籌組織協調力度,進一步強化政府立法審查職能,全面推進立法工作計劃落實。
制定金融法,保障金融高質量發展
《清華金融評論》在2025年2月刊推出了“制定金融法,保障金融高質量發展”小專題 ,從理論支撐、實踐需求、立法定位、立法模式等多個角度探尋制定金融法的有效路徑。
北京金融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張雯表示,“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十個明確”的重要內容,是中國式現代化的本質要求之一,為推進新時代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提供了指引和遵循。其中,立法中的全過程人民民主,是制度和實踐的重要內容。金融法有望成為一部具有基本法性質的綜合性立法,是整合現有金融法律法規基礎上、具有法典化意義的重要立法。其制定將統籌協調現有金融領域法律法規體系,確立集中統一的金融監管原則,補齊金融監管法律制度不足的短板,對金融監管提供強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法治支撐,維護金融業持續健康平穩發展。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劉燕,北京大學法學院博士研究生楊騏瑋表示,我國的“金融法”是最高層關于金融法治格局的頂層設計在法律制度上的具體落實。它應當以金融監管基本法為定位,全面界定監管范圍,在集中統一領導、縱向央地分權、橫向部際協同等方面完善體制構建。就具體立法路徑而言,基于《金融穩定法》與“金融法”防范化解系統性風險的共同目標,將前者并入后者的立法軌道并作為后者的改造基礎,不失為一種可行的立法選擇。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伏軍,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2024級法學博士研究生范星辰表示,金融立法的目標既要追求效率,又要維護系統安全、保護公共利益。在我國金融市場進一步深化改革的背景下,金融立法不僅是防范金融風險、維護經濟穩定的重要工具,更是引導資源配置、促進創新發展的關鍵引擎。未來金融立法將以金融基本法為主線、多部法律協同的路徑展開,強化風險識別與處置機制,以包容審慎的態度應對新興金融業態,為金融穩定與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法治保障。
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王湘淳表示,在金融穩定的大環境下,金融法的制定堪稱關鍵里程碑,其既關乎金融市場的穩定,又與廣大投資者的切身利益緊密相連。在此進程中,私法的定位與原則極為重要。私法在維護金融穩定方面作用顯著,它與公法共同搭建起金融法的基本框架,是保障金融市場健康運轉的關鍵要素。在金融法立法時,理應秉持公私協同理念,著重強化金融私法規范的供給,扭轉當前金融私法規范供給短缺的現狀。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研究員、創新工程執行研究員肖京表示,積極探尋制定金融法的有效路徑,需要在理論與實踐層面形成合力。一是要深入開展制定金融法的理論研究,為制定金融法提供充足的理論支撐。為了確保金融法的科學性,必須進一步加強對制定金融法的理論研究。二是要盡快對金融法的立法定位、立法模式、制度體系等制定金融法的基本問題形成共識,在凝聚共識的基礎上推動金融法立法進程。為此,必須進一步加強溝通交流,盡快形成共識。三是要建立權威高效、溝通順暢的立法協調機制,確保制定金融法立法工作的順利推進。為了更好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關于制定金融法的重大決策部署,必須盡快建立相應的立法協調機制以有效協調溝通各個相關部門,加快推進制定金融法的立法進程。
編輯丨周茗一
審核 | 丁開艷
責編丨蘭銀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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